15岁少女遭强奸怀孕 DNA鉴定疑被人动手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10:39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核心提示: 15岁女孩珍珍的突然怀孕,使得一起长达4年的强奸案浮出水面。珍珍父母把女儿指认的强奸犯——自家的亲戚、邻居告上公堂,公安局的两次DNA鉴定结果却与之不吻合。到底谁是奸污少女的真凶?DNA鉴定又存在着怎样的争议?矛盾转折的案情背后,真相耐人寻味。
6月3日对张进文一家来说,不啻是一个晴天霹雳的日子。 这一天,张进文和妻子突然发现,年仅15岁、正上初二的大女儿珍珍有了5个月的身孕。 此前,珍珍的呕吐症状一直被认为是胃里有问题,还多次到医院做了胃部检查。然而这一次B超的结果,让他们彻底蒙了! “你说我这个当妈的多粗心啊,根本没想到!”母亲痛哭着自责。 事发三个月来,这个原本平静的家庭一直被眼泪和愤怒掩盖。最令珍珍父母心酸的是,由于受到威胁恐吓,更害怕家人被报复和名声不好,年幼的女儿竟然瞒了他们四年之久。 “根本不知道孩子受过那样的苦,还要承受那样的精神压力,这么长时间她什么都憋在心里……” 父亲张进文的落泪格外令人动容。刚知道这事的时候,他曾愤怒到“恨不得把李志安(犯罪嫌疑人)杀了”,但高中毕业的张进文算是村里有文化的人,他最终理智选择了法律的武器。然而这样的选择,也让他的家庭承担了巨大压力。 最大的压力来自于未知的真相。6月8日报案后进展完全在张进意料之外:赞皇县公安局做了两次DNA鉴定,结果都不是女儿提供的犯罪嫌疑人。至今,此案尚未有清晰结论。 “那个人是谁?” 自发现女儿怀孕那天起,张进文和妻子就不停向珍珍追问这个问题。 “反反复复问孩子,要她不要说假话,不然公安不好查出来。她一直都说是李志安。” 性格内向懂事的珍珍无数次坚定地向父母、向公安局、也向记者指认:强奸她的那个人,就是他们家的邻居、亲戚,珍珍还喊他老舅。 “当时一听到这个名字腿就软了,浑身无力。”珍珍的母亲难以表达心情的震惊、无奈。 珍珍指认的犯罪嫌疑人是村里的副支书,此人家里6个兄弟,经营了多年饭馆,还开着铁矿,有钱有势,被多数同村人描述为“很行”的人物;对比之下,张进文一家力量显得单薄:张多年靠打零工支撑两个女儿上学,家里还欠着两万多元房屋贷款。 9月16日,记者在张进文家中见到了事件中心的珍珍,一个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少女,她不爱说话,不爱讲自己的委屈,说起一些细节,好像在说别人的事。她的眼神单纯而迷茫。 “最早是从2002年秋天开始的。”那一年,珍珍只有11岁,还在读五年级。 按照珍珍的讲述,有一天晚上,李志安让珍珍妈妈到他家端点凉菜,珍珍和妹妹也就跟着妈妈去了。到了他家,妈妈和妹妹进了屋,珍珍正准备进屋,李志安从屋里出来,开始对她“心怀不轨”。珍珍第一反应是往家跑,没想到李志安追上来,把她追到她家东南边的一个麦秸垛上。 “他捂着我的嘴,在那里把我强奸了。我在他胳膊咬了两口,他打我,踩着我的头发,扇我耳光,吓得我不敢反抗,不敢叫喊;他撕扯我的衣服,把衣服领口两边扯烂了,拉锁也都撕坏了;后来他恐吓我不要和任何人说起,否则杀我全家。” 这样的恐吓,对一个年仅11岁的小女孩起了决定作用。珍珍对记者描述当时的心情:“我真的好怕,为了全家人的性命,我只好忍气吞声地把泪水往自己的肚子咽。” 当晚回家后,为了不让家人看出来,哭得不成样子的珍珍把撕破了的衣物收起来,匆匆洗洗脸就上了床,此时母亲和妹妹还没回来。后来那件衣物被作为证据交给了警方。 和衣物一起交给警方的证据,还有一本被撕掉很多页的带锁笔记本。珍珍说,这个笔记本是在第一次被强奸后跟爸爸要求买的。这个笔记本,记下了珍珍每一次被强奸的经过,到案发前已经写了一大厚本,大概有200多页。 “只能通过写日记发泄,记下来比憋在心里好多了。”这本笔记本记录了4年来发生在珍珍身上的所有痛苦、恐惧和压抑。遗憾的是,采访中记者未能亲眼看到它。 一封回忆被强奸经过的信 事后,珍珍的父母痛心不已地说,由于亲戚加邻居的关系,平素两家来往频繁,给李志安提供了不少方便,更使得他们在4年里都没有产生过什么疑心。后来女儿的每次被强奸都是在家里,趁着他们出门打工或暂时不在的空当儿,时间多在晚上。 在一封回忆被强奸经过的信里,珍珍写道:“有一天夜里一两点,爸爸妈妈在李志安家饭店打麻将,家里只有我和妹妹,这个失去人性的恶魔又一次强奸了我。我真恨,我当时很想喊人。我与李志安在搏斗中撕了他一个纽扣,可是他掐着我的脖子,让我喘不上气来。我用可怜的眼神望着他,让他放开我的脖子。李志安嬉皮笑脸地看着我可怜的眼神,手渐渐松了。我才慢慢喘过气来。” 珍珍的妹妹楠楠目睹过这样的恐吓。她在一份证据材料里佐证:“非典那年秋天的一个晚上,爸爸妈妈去了樟石岩,只有我和姐姐在家。我正在睡觉,突然我姐姐蹬醒我,爬起来一看,见一个大黑影在我姐姐身上趴着,我还听到我姐姐嘴被捂着,发出唔唔的声音。床吱吱地响着。”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吓得我一动也不敢动。直到那个人走的时候,对我姐姐说了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他说:‘今晚这事你要说出去就杀了你全家。’他走了以后,我才敢爬起来问姐姐,说怎么了咱老舅就杀了咱全家?姐姐哭着说,你不知道就不要问了,反正今晚这事谁也别说。” 如果不是后来的怀孕,也许珍珍会一直这样隐瞒下去。2005年春节,在外打工的张进文回到家,发现女儿开始出现呕吐症状,月经也不正常,但一直没往那方面想,直到2006年6月医院的B超检查。此时,胎儿已经有5个月大了。 “幸亏爸妈发现得早,要是李志安发现我怀孕了,他不一定不杀人灭口,幸好还留了我一条命,还能说出是谁糟蹋了我,这件事是不幸中的万幸。” 事后母亲从学校老师那里知道,从初一下学期开始,珍珍的成绩下滑严重,由原来的中上游掉到了中下游,上课经常发呆,无法集中精神,有时候上着上着课,就会啪啦啪啦往下掉眼泪。老师问她有什么心事,总是什么都不说。 出事以后,母亲也才开始意识到自己对女儿的粗心大意。她告诉记者,珍珍从小是个特别让他们放心的孩子,他们不在家的时候家里的大小事都是珍珍管,从三年级开始她就每天早起给妹妹做饭。 在被强奸这件事情上,珍珍好像完全没想过保护自己,甚至显得有些麻木。她在信里说: “爸妈,我对不起你们,没有早和你们说,对不起。” “他们是想讹我钱!” 张进文与李志安家的房子同在路边,比邻而居,相隔不过10米。事发后,两家曾经关系不错的邻居,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李志安家是两层的小楼,饭店开在楼下。面对记者,李志安否定了珍珍指认的所有强奸事实。 “她说我是强奸他的人,需要调查。她和谁干这事了她知道。人家矿上的人是南方的,走了,他们找不到了,就想讹诈我的钱。知道怀孕后就和我要50万,后来说到30万,他们找我哥哥和我要钱。不知道是小女孩的意思还是她父亲的意思。” 李志安隐讳地暗示,珍珍和附近山上开矿的工人来往密切。但是记者了解到,开矿的工人在去年腊月前就全部离开了,和珍珍怀孕的时间对不上。李反驳:“她除了矿工,还有别人呢。” 李志安承认,6月3日张进文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当天晚上,李去了他们家。不过,对于当晚具体的谈判内容,两家人有着完全不同的说法。 按照张进文的说法,一开始李志安死不承认,珍珍当面浑身哆嗦地指着他说:“就是你强奸我的,而且不止一次。” 李当时就语无伦次,口气软了很多,说:“咱到县医院做鉴定吧,结果出来再说。” 对于这一细节,李志安的回忆不太一样,他说当时自己作为亲戚去表明了态度:“珍珍怀孕几个月别找我,和我没关系。你们可以去鉴定,或者报案。” 第二天,两家人一起到赞皇县医院做鉴定。但赞皇县医院做不了,就又给珍珍又做了一次B超。张进文说去的路上李志安妻子就给他打电话表示:“这事已经出了,回来想法解决吧。”对此细节,李志安予以否认,他表示当时是应张进文的要求去县医院看能不能鉴定。“去了一看不能鉴定,就顺便做了B超,看他们是不是忽悠我。” 6月8日,张进文到公安局报了案。此前的5天,两家人曾经通过中间人调解此事。对此调解过程,张进文家表示有人证和录音,而李志安家则予以否认,认为调解是单方面的,不过是想“讹他的钱”。 记者见到了同为张进文和李志安亲戚的周木林,他表明自己是此事的调解人。 “李志安的两个哥哥找到我,把我接到了李志安的家里,说想给点经济赔偿,我问他打算给多少,他从3万说到了6 万,说最多不超过8万。我给张进文打电话,他说30万才可以。” 在赔偿金额的协调过程中,周木林提到李志安曾威胁他说:强奸这个孩子的人还有其他人,不只是他。 “当时我就和他说,既然你让我调解就要检查自己的错误,你要是感觉冤枉你了,我就不管了,不让你出这个冤枉钱。他说这里边要是没我的事就不让你去了,一开始他一直都承认这个事情。” 周木林告诉记者,几番协调下,主张报案的张进文曾在家人压力下同意赔偿12万了事,当时李志安的媳妇却表示他们出不起这钱,要再商量一下。第二天,张去赞皇县公安局报案后,李志安就“再不承认这个事了”。 6月12日,在赞皇县公安局技术室法医的建议下,对珍珍的胎儿作了引产,以便进行DNA鉴定,两家人正式走上了告与被告的官司之路。 真实与谎言 警方的介入,使得这起强奸案在村里、甚至整个赞皇县城广为传播。七八月间,村民们得知一个新消息:DNA鉴定的结果出来了,胎儿血样与李志安的不吻合。 “鉴定出来后公安局把李志安放出来了,有一段他一直没出门,偶尔出来脸色也不好,像生了一场大病似的,最近这段时间他又开始出门了。”一位村民告诉记者。 此时的张进文,生活在一片艰难之中。压力中心的他坚信女儿没有撒谎,DNA鉴定有人为因素干扰。张提出质疑: “送检有问题,规定是两个人去,互相监督,为什么他们是一个人去送的?” 两次DNA鉴定,赞皇县刑警大队技术室法医陈书法都直接或间接参与其中。面对记者送检过程的疑问,他承认第一次DNA鉴定的送检是由他和县公安局的张继辉去的,但是到了石家庄市公安局后,张继辉有事去了分检科,他一个人把检材送到DNA室鉴定人员手里。 按照规定,亲子鉴定必须至少两个工作人员亲自送检。对此,陈书法解释:“规定是规定,我们这里人员紧张,去也就一个人去了。” 无独有偶,第二次鉴定的送检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为了打消张进文的顾虑,县公安局专门当着他的面抽取了李志安血样,并要求张进文随同工作人员一同去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送检材。 张进文告诉记者,第二次到北京公安部送检是由办案的刑警二中队委派的四中队刑警付作鹏与他一起去的,当时张进文被挡在公安部大门外,亲眼看着付作鹏一个人进去送了检材。然而,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发回的第二次DNA鉴定报告上,清楚地署着两个人的名字:陈书法、付作鹏。 为什么并未去北京送检的法医陈书法出现在了鉴定报告上?面对张进文的疑问,陈书法解释:“张怀疑我做了手脚,对我不信任,所以我回避这个案子。”但是当时由省厅开给公安部的送检介绍信署的是他的名字,所以后来报告上是他和付作鹏两人。 只有一个人送检的鉴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然而,当记者在赞皇县公安局提出此问题时,分管刑事案件的副局长阎建安表示,他专门吩咐安排两个人,“不可能一个人送检。” 阎局长当着记者的面打通付作鹏电话,得到的回答是:陈书法和他一起去北京送了检材。记者再拨通“出差在外”的陈法医,陈突然表示,第二次送检他也去了。陈前后矛盾的说法,耐人寻味。 两次鉴定期间,张进文多次上访县委、政法委、石家庄市公安局甚至是妇联。他对记者说,如果不是这些上访,第二次鉴定都不可能做。 “要相信科学” 张进文一家至今无法接受鉴定结果。 “要相信科学。”赞皇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反复对张进文劝解。 “我相信科学,只是DNA鉴定里他们有可能动了手脚。” 张进文说自己不相信公安局,不只是因为送检不合规定,更因为他们曾在医院私下做过鉴定。有一次抽完血样后,警方曾留给了张进文一套犯罪嫌疑人的血液样本。张找到石家庄市一家权威医院,在接受对方不出具法律效力证明的前提下,做出结果确定胎儿的父亲是李志安。 对此,陈法医认为:“医院是民间机构,做了白做。”阎局长也表示:“到医院做是违法的,我们不认可。” “鉴定就表明了不是李志安。不管做多少次DNA鉴定,只要是抽的李志安的血就还是这个结果。”阎建安局长对记者说,他可以用人格担保这个鉴定没问题,“但是我不能保证法医和其他人没有问题。” 张进文向记者提到,他曾从内部知情人处得知:办案人里有人受贿。 主办此案的刑警四中队队长袁会斌则向记者表示:张进文告到市局的材料就在他们这里,说公安局受贿他可以举报啊! 不服鉴定结果的张进文,上访到石家庄市公安局,得到局长的批示。然而,受命前来做第三次亲子鉴定的市局遇到了采血困难,案件僵持下来。 “之前一共采了5次血样,现在市局又要抽我的血,多次抽我的血是对我的一种侮辱,所以第6次我拒绝了。”李志安对记者说,“这个事情已经对我的名誉产生了巨大影响,村里人说什么的都有,但是我经得住考验。” 因为这起案件,曾关系不错的两家亲戚如今彻底反目成仇。 “现在全家人集中精力忙官司,孩子也不敢去上学,出去的时候都是两个人做伴。现在只要一天黑就把门反锁上。” 张进文用“提心吊胆”来形容一家人的生活。珍珍已在家呆了3个月,这段时间,她很少出门。珍珍对记者说,她现在最想去的就是学校,只是害怕周围人的眼光。村里的谣言,是他们一家人难以背负的重荷。 “出这个事一个月我就开始卖房子了,以后在这里肯定生活不下去。但官司不管告到哪一级,也要抓住凶手,还我女儿一个公道。”说到这里,张进文的表情苦涩,但决绝。□《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陶卫华 实习记者刘晓静 发自河北赞皇 (应被采访者要求,文中的当事人名均为化名。版权声明:任何媒体转载该条新闻,须注明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