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称被狼狗咬伤诉请2万元精神赔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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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3:21 法制晚报 | |||||||||
原告罗女士称被狗咬伤给自己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摄/曹博远 犬主宁先生在法庭上称被狼狗咬伤 孕妇起诉犬主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孕妇自称被狼狗咬伤,把狗的主人告上了法庭,并提出2万元的精神赔偿。 今天上午,丰台法院审理了这起狗咬人的案件。 原告:怀孕仨月 被狗咬伤
9时,怀有身孕的罗女士和自己的代理人坐在原告席上,她的丈夫则坐在旁听席上。狗的主人宁先生和其女儿也来到法庭。 罗女士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7月2日晚,她在社区健身活动中心休息并准备离开时,宁先生饲养的狼狗突然蹿至罗女士面前,将其咬伤、抓伤多处。 罗女士于第二天到北京市第六医院和北京妇产医院检查治疗,根据医院诊断和医嘱在家休养了半个月。 罗女士称,由于自己已怀孕近三个月,被突然蹿出的狼狗惊吓并被咬伤,事后又使用狂犬疫苗,给自己及家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 她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2500余元,并支付精神损失费2万元。 被告:狗抢报纸 根本没咬 宁先生说,事发当天他在值夜班,村委会同意他带狗去巡逻。事发前,他发现罗女士坐在树底下比较暗的地方。罗女士说两口子打架了,能不能给张报纸让她到外面坐着。 “我取了张报纸递给她,这时狗上来抢报纸!根本没有咬她!”宁先生说,罗女士离开后不久,又和丈夫回来了。“他们对我说,你的狗咬伤了我,给点钱得了!”宁先生越说越气愤,表示他的狗没咬罗女士,所以不承担责任。 宁先生的女儿也说:“至于她走了以后,被谁的狗咬伤了,我们不知道!此案与我们没有关系!” 此时罗女士突然站了起来:“我接报纸的时候,狗就从旁边蹿了过来!把我抓伤了!”罗女士坐定后说,开始她并没什么感觉,但回家后发现身上多处受伤。“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孩子出生后会不会有影响!”罗女士说。 由于双方还要举证,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再开庭审理。 小孩踢球 被狗抓伤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上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另外一起狗咬人的案件。 9岁孩子蔚蔚(化名)在玩耍时,被房东养的狗抓伤头部,他的父母作为孩子的代理人来到法庭状告房东,索赔后续整形费、误工费等3.2万元,其中包括“毁容精神抚慰费”1万元。 蔚蔚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说,由于狂犬病的潜伏期是15年,所以他们希望保留将来起诉的权利。 房东则在法庭上说,蔚蔚是将球踢在狗身上,才造成被狗抓伤。“孩子应该出去踢球,但却在院里踢,所以被抓伤应该自行承担责任!”房东说,为了治孩子的伤,他已经花了7000元。而蔚蔚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