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状告小区物业违约案二审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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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3:4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邱伟) 今天上午,李敖之女李文状告所在小区物业公司违约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因不满所居住的朝阳区嘉和丽园物业管理,李文以违约为由将北京达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入住以来的物业管理费2万元。 记者上午10时到达法庭时,李文正在法庭门外等候开庭。对于以“官司缠身”闻名的李文来说,这起物业纠纷是李文首次败诉的官司,也是她首次提起上诉,李文说很多人都在
小广告不断的袭扰,陌生人随便上门打扰和辱骂、公共场所被人精神损害、因为公共事宜和利益与人发生冲突、洗澡担心被烫伤……李文认为她受到的这些侵害都是由于物业服务长期存在一系列重大瑕疵,包括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公共环境、设施的维护、公共秩序维护、水电服务、电视信号服务等。而一审法院认为李文提出的赔偿是非财产责任,不属于违约责任的范围,不予支持。同时认定物业公司在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方面有不足之处,应予以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