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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雇用与女友相似女子骗取结婚证被判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3:46 法制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新婚”的黄小姐日前将自己的“丈夫”廖先生告上了法院,理由是廖先生在街上雇用了与她长得相似的女性,向婚姻登记机关骗取了他们的结婚证。

  今天上午,丰台法院当庭宣判,判决黄小姐与廖先生的婚姻无效。

  黄小姐称,她与廖先生于2005年12月认识,之后,廖先生开始追求她。在这过程中,
2006年3月29日,廖先生竟然采用合成照片,并在街上花钱雇用长相与她近似的女性,向婚姻登记机关骗取了结婚证。

  黄小姐说,直至廖先生向她出示“结婚证”,并向黄小姐讲述领取结婚证的过程后,其才得知他骗取了结婚证。现在廖先生公开向各方面宣称两人是夫妻关系,这对黄小姐造成巨大影响。因此她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婚姻无效。

  廖先生称,他与黄小姐经人介绍相识,在接触过程中感觉还可以。2006年3月底,他问黄小姐如果自己能一个人办下来结婚证她是否认可,黄小姐表示认可。就这样,他带着一个朋友以及黄小姐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证。廖先生承认相片是他用电脑合成的。

  廖先生说,他知道这样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同意黄小姐的诉讼请求。

  此案在开庭时,法官询问廖先生他所说的那位朋友的姓名和电话,廖先生停顿了一下,表示好长时间不联系了,记不住她的名字了。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黄小姐经人介绍与廖先生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06年初,二人

同居

  2006年3月,廖先生未经黄小姐同意,拿着她准备办护照而放在廖先生处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其自行电脑合成的二人合影照片,带一名女子以黄小姐的名义登记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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