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男子杀母焚尸一审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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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4:5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高志海 黄小明) 23岁的丰台区农民霍子强,因家庭琐事与母亲发生口角后,竟残忍地将母亲打死,并焚尸灭迹。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1月23日21时许,霍子强发现母亲给的存折和银行卡密码不对,即于22时许回到丰台区家中与47岁的母亲争吵起来,后其从窗台上拿起支窗户的木棍猛击母亲头部数下,致母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霍子强与母亲发生争执后,竟故意非法剥夺母亲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其辩护人所提案件系家庭矛盾引发、其本人有坦白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酌予采纳。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