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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团伙为好玩4个月内频繁偷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8:5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马芸 通讯员 潘维杰) 偷来的轿车却丢弃在树林或农田里,宝山地区近期连发类似离奇的系列盗车案。记者日前从宝山检察院了解到,这个专门盗窃奥拓轿车的团伙已被警方破获。令人吃惊的是,团伙成员大多是未成年人,他们偷车的目的只是为了玩耍。四个月内,偷来的车有案可查的就有7辆。

  近期宝山月浦地区发生多起奥拓车被盗事件。令车主困惑的是,奥拓不是名贵轿车
,为什么会吸引偷车贼?更让人不解的是,车辆丢失几天后就能在附近的农田或树林里找到,不是没有了汽油,就是发生过碰撞。

  谜团很快就揭开了。今年4月16日,谭先生发现自己的奥拓车遭窃,于是自己出去找车。中午他在临近小区发现了自己的车,车子里竟有四个不认识的少年在呼呼大睡。谭先生没惊动他们,赶紧拨打了110。

  据少年交代,警方顺藤摸瓜很快将盗车团伙其他成员抓获。经查,该团伙成员最大19岁,最小不足14岁,他们平时就靠小偷小摸混饭吃。今年1月,团伙成员汪斌(化名)偶然捡到了一把奥拓车钥匙,便向同伴提出弄部车去兜风,几个少年一听都来了劲并立即实施盗窃。

  第二天,他们开着偷来的车出去兜风,车子撞到一个木桩熄了火,他们便弃车准备再偷一辆开着玩。从此,这伙少年一发不可收拾,偷车偷上了瘾。为了“刺激”“潇洒”,他们到处盗窃,每偷到一辆车,除了洗劫车内财物,更多是把被盗车辆当作兜风工具。开到哪里坏了,就随手扔在哪里。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本案中,逞能心理和爱玩心态造成了这群少年迷恋“偷车”。他们盗车后,卖与不卖并不影响盗窃罪的构成,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就已经符合盗窃罪的构成,是否销赃只是作为量刑加重减轻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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