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弹致村民死亡 组织打靶方赔偿2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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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6:2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黄兆峰) 一单位在组织青少年军事夏令营打靶活动中发生意外,一颗流弹击中靶场附近村民,致该村民当场死亡。活动组织方赔偿死者亲属26万元,并向承办军训活动的解放军某部借款8万元垫付。后组织方因不还款被解放军某部告上法庭。近日,东城法院审结了此案。 2005年,原、被告签订了全国青少年陆海空三军军事夏令营分营区合作项目确认书,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借款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企业间不允许互相借款的金融管理法规,所以借款行为无效,法院判决被告10日内返还原告借款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