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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闹市枪击致死案宣判 九名嫌犯均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7:37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 (梅克寒 朱元斌 记者朱礼文) 只因一言不合,竟公然纠众在街头持枪火拼,酿成一死众伤的惨剧。近日,轰动一时的滁州闹市枪击致死案在滁州市中院一审宣判。法庭以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抢劫、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被告张强等9人进行宣判,其中,张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戴建军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7人依法被判不同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0月7日晚,被告人戴建军、张强、邱宏伟、吕平、卢顺、蔡士权、穆继伟等人,因朋友过生日在滁州市凤凰西路“凯悦酒店”喝酒。席间,戴建军与穆继伟因喝酒口出狂言导致双方不欢而散。后戴建军为挽回面子,嘱咐邱宏伟驾车回家取来非法持有的两支猎枪、子弹和一把砍刀想要给穆继伟点颜色看看。

  接着,戴建军电话联系了穆继伟的“兄弟”蔡士权,表示希望能和对方谈谈。双方约定在滁州市明光路199号的“雷子烧烤店”见面。由于对戴建军不放心,蔡士权也嘱咐其“兄弟”潘杰明随同淮南请来的宫保华、马新华带着枪支工具前来,并让潘杰明等在“雷子烧烤店”待命。蔡士权见到戴建军后,电话通知穆继伟赶来和戴建军喝酒道歉。

  期间,双方因言语过激再次发生冲突,直至大打出手。混乱中,双方持枪火拼。张强身重两枪,伤及左腹和大腿。张强开枪回击,马新华中枪倒地,后被证实为失血性休克死亡,其余人等在一阵恶斗后负伤各自逃散。随后,各涉案人员相继被警方抓获,3支猎枪和5把砍刀都被警方缴获。

  法庭宣判后,9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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