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点菜没吃完被火锅店罚款5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06: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张发军 记者 莉芳)点的菜没吃完,火锅店竟要顾客接受5元的罚款。昨日,记者从成都市青羊区消协获悉,市民张小姐等三人在银丝街某火锅店消费时,火锅店居然以“没吃完造成浪费为由”,要求消费者为剩余火锅材料买单并接受5元罚款。 据张小姐介绍,当她们拒绝支付罚款时,居然遭到火锅店员工阻止。昨日,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表示,火锅店有强制消费的嫌疑。就此,火锅店的熊老板则称,该店采取客人自选
青羊区消协工作人员就此表示,火锅店虽然提醒“多吃不限,浪费罚款”,但火锅店没有罚款的权利。由此,客人消费时造成浪费火锅店罚款没有依据。昨日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火锅店退还消费者所谓的罚款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