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安排乘客嫖娼引发命案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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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3:0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高志海)本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朱某 “安排”乘客嫖娼,不想引发了一场命案。 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一审以介绍卖淫罪,判处朱某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0元。以抢劫罪判处杀害卖淫女的代超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3万余元;继续追缴代超亮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亲属。
2005年12月30日下午,代超亮从外地到北京准备找在超市打工的女友。到北京后代超亮打了一辆出租车,并在车上让司机朱某帮忙找个便宜的地方住一晚。后朱某介绍代超亮入住北京某宾馆,并用自己的身份证为代超亮登记一客房。当日22时许,朱某带卖淫女周某到该房间。 朱某离开后,代超亮嫖娼并起意抢劫周某,遂用毛巾勒、用双手扼压周颈部,致周窒息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