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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女孩出走13年 家长告学校获赔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3:52 竞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晓清) “咱们的孩子还在里面念书呢!”郭廷印经常指着怀柔区怀北镇岳各庄中学(后并入怀北中学),安慰患有耳聋和智障的妻子,而事实上13年前,他们14岁的女儿,已经从这所学校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去年,由于女儿12年杳无音讯,郭廷印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把怀北中学告上法庭,索赔25万元。昨天 ,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郭廷印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学校补偿其
3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郭廷印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认为,郭廷印认为学校在女儿走失等方面存在教育、管理过错,应向法庭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郭廷印夫妇未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故其认为学校有过错的主张不予认定,故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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