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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入室抢劫50元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3:51 红网

  红网岳阳10月24日讯(通讯员 杨勇 黄湘建) 2006年10月22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佘七雄抢劫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佘七雄十年有期徒刑。

  2006年6月12日下午,被告人佘七雄因赌博输了钱,便窜到本村八旬老人李自平老人家中,见李躺在床上,就掏出水果刀架在老人的脖子上,从其身上抢走现金50元。法庭上被告
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当听到当庭宣判结果后一下子惊呆了。以量刑过重要求上诉,主审法官当庭告知: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入室抢劫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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