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杀害少女在法庭自称只想抢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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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0:55 北京娱乐信报 | |||||||||
本报讯 (记者 郭志霞) 来自黑龙江的21岁男子黄显龙,只为了抢劫发财,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八宝山公交车站将一名年仅18岁的花季少女扎死。昨天,黄显龙在北京市一中院接受审问时说他只想抢钱时拿刀吓唬被害人,没想杀人。 今年21岁的黄显龙,案发前在某房地产公司担任业务员。今年5月7日下午5点,八宝山南侧公共汽车站337路站台上躺着一女尸,少女身上多处中刀。后经鉴定,警方确认被扎
黄显龙在法庭上说,为了弄点钱花,他买了一把水果刀,来到雕塑公园附近的汽车站等着目标,没几分钟被害人就过来了,当时车站上只有他们俩。他将刀子装在西服的口袋里,手抢被害人的包,但被害人反应很快,往回夺,他一害怕左手顺势就掏刀扎了过去。 小美的父亲在庭审中向黄显龙提出58万多元的索赔,并希望法院判黄显龙死刑,他们认为黄显龙应捐献器官来赔偿他们。黄显龙表示愿意用余生孝敬小美的父母。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