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存放汽油着火 被烧伤者获赔1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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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3:26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付中 通讯员 石岩)因隔壁有人在租来的房屋里存放易燃物品,租房户付某被意外发生的火情烧成重伤。 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判决付某隔壁房客范某、转租人赵某和房东赵某某共应赔偿付某医药费、植皮敷料费110793.11元。
付某诉称,范某用租来的房屋存放油毡和汽油。6月1日,范某存放的汽油外流引起火灾,自己睡觉时被烧伤,至今仍住院治疗。 法院认为,范某存放大量易燃物品,且保管不慎导致发生火灾,应承担主要责任。转租人和房东均未尽管理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