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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羽毛球世界冠军状告商家侵犯肖像权索赔1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3:45 法制晚报
前羽毛球世界冠军状告商家侵犯肖像权索赔120万

董炯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出示侵权羽毛球拍 摄/记者 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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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付中)因为“WILSON”牌羽毛球拍和羽毛球线厂家擅自使用了自己的肖像和签名进行宣传,前羽毛球世界冠军董炯将“WILSON”的国内总代理商及六家经销商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20万余元。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日现场

  今天上午,董炯的女律师将5个大纸箱子带上了法庭。 “里面装的都是从各商家买来的侵权产品,这次作为证据带过来了。”董炯的律师说道。记者看到,羽毛球拍拍面上夹着的纸质标牌上印有董炯的肖像,球拍的杆上印有董炯的签名。

  “张学友,肖像权侵权赔偿金70万元;张柏芝,肖像权赔偿金100万;王军霞,80万……”在法庭上,董炯的律师将收集到的名人肖像权侵权案例中的法院判赔数额逐个念给法官听。

  “董炯和人家这些明星的知名度根本没法比!”众被告共同聘请的一位律师说,“董炯之前和‘WILSON’签过代言协议,两年4万。我认为,就算赔偿也只能在这个数额以内” 。

  鉴于双方意见分歧很大,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案情回放

  董炯称,2003年1月至去年6月间,深圳市维尔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未经自己允许,在其生产、销售的多种规格、型号的“WILSON”品牌系列羽毛球拍和羽毛球线上使用了自己的肖像和签名,并在多个城市销售。

  董炯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利生体育商厦运动器械城等商家在销售“WILSON”品牌系列羽毛球拍和羽毛球线时,未尽谨慎审查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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