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主持人文清诉媒体侵犯名誉权索赔1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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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2:29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巍)因被媒体报道出了车祸拒绝赔偿还不接电话,央视主持人文清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重庆×报社告上法庭。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文清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共12万余元。
文清诉称,2006年4月1日,《重庆×报》在“文娱·体育”版刊登了《车祸后不接电话也不赔偿央视主持人文清跩什么》的报道,致使不了解事实真相的媒体和受众对自己产生了重大误解,并由此引发了更为连续的、众多的、大规模的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和后果。 重庆×报社认为,该篇文章是基于网上论坛中网友对文清的议论而发表的,不是根据事实本身所做,而网上对此事的议论由来已久,因此报纸并未对文清构成侵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