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遭港龙航空拒载索赔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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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00:53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江金骐通讯员陈琳报道 3名持联程机票的乘客,原计划从香港去非洲,但是这3名乘客在香港转机时,遭航空公司拒载,后又因在香港机场滞留遭拘留并被遣返北京。 昨天,这3名乘客将承运本次航班的香港港龙航空公司告上东城法院,索赔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共计30万余元。原告李先生说,他和两个同事为商务谈判,从北京商定坐飞机前往安哥拉。出发前一个月,他们购买了香港港龙航空公司签发的北京—香港—约翰内斯堡
港龙代理人表示:“3名原告因被拒载而造成的损失,应该要求南非航空公司承担。”他说,根据机票背面的合同条款,港龙作为第一承运人,已经把乘客送到香港,下一航段不应由港龙承担责任。临时转机没有成功是因为3位乘客购买的是4折机票,“众所周知,打折机票在签转方面有很多限制”。 对于机票是否打折以及打折后的权利义务,法庭需要结合证据再作进一步质证,本案昨天未作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