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女大学生同时与两名男网友交欢被拍裸照要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6:30 青岛新闻网

  本报莱阳讯 (刘晖 先德 高飞) 为要挟女网友与自己保持性关系,莱阳一男子竟以公开两人的淫秽照片威胁。记者昨天从莱阳法院获悉,该男子犯强奸罪未遂,被免予刑事处罚,目前已被取保候审。

  40岁的韩某通过上网聊天结识了烟台某学院学生孙某,自2005年5月至11月期间,二人多次在莱阳市某宾馆发生性关系。经孙某同意,韩某还两次与上网聊天结识的男子高某某在
该宾馆同孙某某一起发生性关系,并用高某某的数码相机拍摄了多幅淫秽照片,分别存放于数码相机及电脑内。11月份以后,孙某因故不愿与韩某继续保持性关系,并拒绝与其联系,韩某不同意。同年12月16日,韩某先后两次发短信,要求孙某回短信或到莱阳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威胁欲将拍摄的淫秽照片发给孙某母亲单位的人。次日,孙某和父母一起到莱阳市公安局报案。当日14时许,正在莱阳市某宾馆等候孙某的韩某被抓获。

  莱阳法院认为,韩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强奸罪名成立。但因孙某收到短信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犯罪情节轻微,遂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