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杀害女网友并焚尸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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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5: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杨昌平)“我想对父亲说,儿子不孝,不能给你尽孝了。”上午9时50分,保安员庄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庄磊因劫杀女网友,被市一中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 今年21岁的庄磊,在高中毕业后外出打工。通过在网上聊天,他认识了一帮朋友,在网友聚会时,庄磊发现女网友赵某出手阔绰,于是,起了抢劫赵某的心思。
今年4月24日9时许,庄磊到了赵某的住处,趁赵某不备,拿着啤酒瓶猛砸赵某的头部,并扼压赵某的颈部,致赵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因为赵某家中并无多少钱财,庄磊只抢得手机1部。但是,庄磊的恶行并不只此,他为了毁尸灭迹,又用打火机专用油将尸体焚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