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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0年前被判强奸入狱 寻找受害人至今证清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3: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男子30年前被判强奸入狱寻找受害人至今证清白

代昌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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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年 他因强奸罪被判入狱10年 2006年 他前往上海求“受害人”证清白

  一名因强奸幼女罪被判入狱10年的“强奸犯”,不管在服刑时还是出狱后,从未放弃过寻找当年的“受害人”,是什么原因驱使他这样做?

  1976年,29岁的代昌模犯强奸幼女罪入狱。服刑期间,他通过探望他的亲人打听案件
“受害人”——蒋庭芳(化名)的下落;出狱后,他每天奔走于各个城市寻找蒋庭芳。代昌模的目的只有一个:让蒋出面为自己“平反”。今年10月,59岁的代昌模终于打听到蒋庭芳的下落。

  本报记者 刘昕

  “我是文盲、法盲,但绝不是流氓,我有生之年一定要为自己洗清罪名。”代昌模穿得很朴素,他告诉记者,身上的黑包里装着他30年来收集的包括当年警方的询问笔录在内的各种证据。“这些东西比我的命还重要,不能有一点闪失。”为保险起见,代昌模在包上加了锁。

  工友告发 “强奸犯”获刑10年

  提起30年前的往事,代昌模用了“恶梦”两个字。当时,年仅29岁,身高1米78的他在攀钢当轧钢工人,家里有幼小的儿女。

  1976年5月29日晚9时,刚下夜班的代昌模在家休息,几个保卫科的人突然到来,让他到保卫科去一趟。“有什么事吗?”代昌模一头雾水。“去了就知道了。”对方回答。代昌模不敢多问,穿好衣服跟着那几个人出门。刚进保卫科,代昌模就被绑起来。此时他才知道,有人告发他强奸一个叫蒋庭芳的11岁女孩。告发他的是蒋庭芳的姐姐蒋盛群(化名)。

  代昌模说,蒋盛群是自己的工友,而蒋庭芳从蓬安老家到攀钢帮姐姐带孩子。大家同住在用篾席搭建的简易窝棚里,平时关系不错,为什么蒋盛群会突然说代昌模强奸自己的妹妹呢?

  通过代昌模收集的相关材料记者了解到,蒋盛群报案时称,5月14日上午,妹妹蒋庭芳在家被代昌模强奸。询问笔录上记载了当时蒋庭芳的话:5月14日上午,代昌模到我家借刀,我们家养了一条大狼狗,一般人不敢靠近,代昌模当时专门带了一把铁铲子来赶狗。代昌模把我抱起来放在地上,他一手按在地上一手脱我的裤子。我当时哭了起来,随后发生什么就不记得了。代昌模走的时候说,不许跟家里人说,不然要杀我全家。

  蒋庭芳当时不敢声张,几天后才将事情告诉姐姐蒋盛群。5月28日,蒋盛群向厂里的保卫科报告此事。1976年的6月14日,在保卫科关了半个月的代昌模被送到渡口市(现在的攀枝花市)看守所。“我没有强奸她,和她说的话都没超过10句。”代昌模说,两年后他看到法院当年的判决书,那时他才知道自己被判入狱10年。当时他拒签判决书。

  9年牢狱生活 从未放弃找寻

  有关代昌模案,渡口市东区人民法院1977年9月15日发出的判决书上记载:代昌模强奸幼女,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关押期间态度恶劣,拒不认罪,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幼女的健康成长,依法从严判处代昌模有期徒刑10年(刑期从1976年6月14日起至1986年6月13日止)。

  “我5月14日都不在家,咋可能做这些事哦?”代昌模说,他曾借给蒋盛群60斤粮票,催促过几次蒋盛群一直没有还,再加上蒋盛群当年找他换班他没有同意。“可能是这些矛盾让蒋盛群对我不满,进而采取这种方式报复我。也许蒋庭芳确实被强奸过,但那个人不是我。”

  为了给自己洗清罪名,代昌模从入狱起就开始上诉,并设法寻找原告蒋庭芳。亲人来探视他,他会向他们打听蒋庭芳的消息;农场放探亲假,他也四处寻找蒋庭芳。由于代昌模上诉,渡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重审此案,并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让代昌模想不到的是,家人也逐渐疏远他,代的妻子刘淑华(化名)要和他

离婚,两个孩子也因有个“强奸犯”爸爸经常受欺负。有一次,代昌模获农场准假回家,妻子竟没让他进门,他只得默默离开。“只有洗清自己的罪名,我的家人才能重新接受我,他们才不会被人歧视,所以我必须找到蒋庭芳。”家人的排斥让代昌模更加坚定自己的决心。

  提前出狱 四处收集相关证据

  1985年,代昌模因表现好提前出狱。出狱后,他卖过鸡鸭,当过小工、泥水匠。由于在修房子时受伤,他再不能干重活,只能捡点垃圾卖钱。但是他一直没有停止过寻找蒋庭芳,四处捡垃圾的同时,他还不忘寻找当年的工友,向他们打听蒋庭芳的消息。

  代昌模的举动遭到家人的一致反对:“就算是冤,你一个人吞了算了,不要再来拖累家人。”为了不给家里添负担,代昌模只身来到成都,在茶店子附近捡垃圾为生。他决定把钱存起来实现自己的愿望。时光如梭,代昌模到过无数地方,询问了很多人。他还通过律师拿到大量的当时案件的第一手材料。 代昌模说,案子还有很多疑点,他手上的材料能证明自己是无罪的。

  四处打听 得知“受害人”下落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8月,59岁的代昌模终于在蓬安老家打听到蒋庭芳的下落。代昌模说,他花了45元钱从蒋庭芳一个老乡那里得知蒋已嫁到蓬安,目前在上海打工。此后,代昌模找到一个“线人”,此人是蒋庭芳老公的长辈,目前也在上海打工,跟蒋庭芳一家经常来往,找到他就能找到蒋庭芳。

  拿到“线人”电话号码的一刻,代昌模几乎失声痛哭。“30年了,终于有机会了。”他当即决定,到上海找蒋庭芳。为稳妥起见,代昌模向“线人”隐瞒了事情真相,只是说有点事想找蒋庭芳,希望“线人”保密。代昌模侄子知道此事后,当即资助代昌模2000元钱,支持他去上海。

  赶往上海 约见“受害人”

  为了更好地解决此事,代昌模专门花钱请了一个法律工作者随行。10月19日,代昌模坐上去上海的火车。10月21日早上,代昌模一行抵达上海,记者随后与之会合。在蒋庭芳家附近一旅馆住下后,代昌模开始联系“线人”。当天中午,他在请“线人”吃午饭时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他。看着“线人”惊讶的表情,代昌模拍着胸口说:“我只为得一个清白,绝不会破坏她的家庭。”“线人”想了半天,最后勉强同意帮代昌模约蒋庭芳,让两人当晚见面。这顿午饭吃得很沉闷,后来大家都不说话,只有代昌模时不时给“线人”夹菜。

  “我只有骗她(蒋庭芳)说老家来了客人,看她愿不愿意出来见见面。”“线人”后来告诉记者,其实他很为难,作为蒋庭芳老公的亲戚,联系这些事确实很尴尬。吃完饭后,代昌模跟随记者回到记者下榻宾馆等待。整个下午,他一直坐立不安,一会儿看着窗外,一会儿挠挠脑袋,一会儿看看表,一会儿又翻翻材料……他说,如果蒋庭芳见到他后掉头就走,他会给蒋下跪。

  10月21日晚8时,离“线人”所约的见面时间越来越近,代昌模越来越急躁。“咚、咚、咚……”门外突然响起敲门声,屋内原本在聊天的人立即停止说话,面面相觑。

  “快去开门!”随行的法律工作者急忙提醒代昌模……

  特别提示

  门外的人是不是代昌模苦寻30年的蒋庭芳?如果两人没机会见面,代昌模会有何反应?见面后,他又会有什么举动呢?如果蒋庭芳得知他的来意,会不会重提当年那不为人知的一切呢?请继续关注本报明日报道。

  “强奸犯”列举四大疑点

  代昌模随身携带了当年的两份卷宗,一份是1976年的原始记录,一份是1982年重审的记录。他将两份卷宗里有疑点的地方一一列举出来。

  疑点一:根据1976年的询问笔录,住在蒋盛群家隔壁的范光明证明当时他在家听到蒋庭芳的哭声;而1982年的笔录却显示,范光明根本没看过1976年的笔录,也没有在笔录上签字。“两份笔录上范光明的签名明显不一致。”代昌模指着笔录说。

  疑点二: 公司职工

医院对蒋庭芳所做检查鉴定上面明确记载是“患者由姐姐带来检查”,而在公安局对蒋盛群的询问笔录中,蒋盛群说的是保卫科派人于29日中午将蒋庭芳带去医院检查的。

  疑点三:根据1976年5月29日公司保卫科对蒋庭芳的询问笔录显示:蒋庭芳说:“代昌模先把我按在地上的,解我裤带时我哭了,声音很大,隔壁有人在家。”而在1976年8月18日渡口市公安局对蒋庭芳的询问笔录中,蒋庭芳说:“我没有闹,他把我按着,我两只脚直蹬,他说:‘你要说了,闹了,我还要整死你。’过后我就不晓得了。”

  疑点四:1976年5月和8月,公司保卫科和渡口市公安局先后对蒋庭芳进行询问笔录,就当天蒋庭芳身上所穿的什么颜色的衣物这一问题,蒋庭芳在两份笔录中的说法不一致。第一次,蒋庭芳称自己穿的是青布长裤子,白朵花内裤;后一次则称穿的是蓝斜纹布长裤,白底绿朵花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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