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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学生盗用他人ADSL账号上网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8:3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1月7日讯 (记者 李松 黄洁 通讯员 李思) 贪图一时便宜,盗用他人ADSL账号和密码上网,造成ADSL用户损失1300余元的李某和杨某,昨天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接受了审判,二人被认定犯有盗窃罪,依法被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判处罚金每人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杨某今年只有20岁,是北京市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另一被告人李某同
样只有20岁。2005年4月,ADSL的用户陈某发现自家电话费单据上的网费严重超支,经过咨询电话局得知是自家的ADSL用户名和密码被盗用。陈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原来,从2005年2月起,李某和杨某就合谋盗用了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ADSL用户陈某的密码和相关资料登录上网,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其二人盗用的上网费就多达1362元。2005年7月,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鉴于二人均是初犯,能够坦白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法院予以从轻处罚。

  宣判后,两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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