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学生盗用他人ADSL账号上网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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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8:34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1月7日讯 (记者 李松 黄洁 通讯员 李思) 贪图一时便宜,盗用他人ADSL账号和密码上网,造成ADSL用户损失1300余元的李某和杨某,昨天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接受了审判,二人被认定犯有盗窃罪,依法被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判处罚金每人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杨某今年只有20岁,是北京市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另一被告人李某同
鉴于二人均是初犯,能够坦白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法院予以从轻处罚。 宣判后,两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