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咨询师诽谤对手迷奸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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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0:30 北京娱乐信报 | |||||||||
本报讯 (记者 郭志霞) 昨天,被称为“本市美容整形行业首起名誉权案”在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曾打造“中国第一人造美女”的伊美尔幸福美容专科医院被判决无责,但其员工白某因在网上发帖诽谤对手被判决赔偿10万元。 今年8月15日17时17分,一名欲进行吸脂手术的女士在搜狐女人频道整形美容论坛上发表了一篇主题为“狂想吸脂中”的帖子。在有网友向她推荐北京丽扬整形门诊时,一个网
丽扬整形门诊立即向警方报案,并与警方一起调查出跟帖者“夏青果”正是伊美尔幸福医院高级咨询师白华平。丽扬整形门诊为此起诉要求伊美尔和白华平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和公证费共10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白某即“夏青果”,并且在论坛中发表了涉案的言论,其行为侵犯了丽扬门诊的名誉权。但同时认为没有证据证明白的行为是履行职务,其发帖内容也无法体现出与伊美尔医院有关,因此伊美尔对此不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