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持利器扎晕司机续:当地县长婉拒采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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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0:49 华夏时报 | |||||||||||
10月30日,本报“北京/深度”版以《交通稽查员107国道查车扎伤司机》为题,报道了河北省徐水县交通局稽查员在执法时与一名司机发生冲突,用利器将其头部扎伤,致其失血性休克的消息。
此事见报后,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许多读者给本报深度热线打来电话,对徐水县交通执法人员的粗暴执法行为表示愤慨,希望进一步了解事件的进展,直到将凶手绳之以法。昨天,记者再次来到河北省徐水县采访。 婉拒记者进一步采访 在徐水县县政府大楼,徐水县委副书记、县长郝国赤说,关于“9·14”事件,公安部门还在调查中,暂时没有结论性的意见,其他详细情况由县委宣传部负责提供。郝国赤婉言拒绝了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徐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全兴说,他无法对此事发表意见。县委宣传部部长、常务副部长都不在单位。“即使在,他们也不可能回答你的问题。” 随后,记者找到了徐水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王树生。坐在政法委自己办公室内的王树生称,他最近一个半月被抽调到县南水北调工程指挥部工作,不在政法委上班,对“9·14”事件不了解。 对报道中提到的当地交通征稽人员的执法车涉嫌伪造牌照的问题,王树生表示“照片太小,看不出来”。当记者让他看电脑上的大图时,对方称“我不愿意看”。当记者询问他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对当地执法环境的评价时,王树生称,他没有印象,没法评价。他本人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什么问题。而且他只对自己参与的“南水北调”工作投入精力,不想管其他事情。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保定市纪检委纠风办。一位周姓工作人员看过报道后表示,他们将进一步了解此事,“交通局、公安局、纠风办都有相关规定,各个行业也都有规章制度。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该规范管理就规范管理”。 伤者仍需再次做手术 据北京广安门医院外科主任医师刘风华介绍,被交通执法人员打伤的梁志学目前面部神经障碍仍比较严重,还需要再次做手术修复。本报记者李国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