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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丽缇夫妇欠装修款案宣判 装修公司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3:09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付中)因为拖欠近5万元的装修质保金,在朝阳区购买了别墅的香港女星钟丽缇被装修公司诉至法院。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判决钟丽缇夫妇应给付北京迪雅祥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量保修金近5万元。

  北京迪雅祥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称,2004年,公司与钟丽缇夫妇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对钟丽缇夫妇购买的位于朝阳区金盏乡的一幢别墅进行装修。装修完工后,钟丽缇夫妇未付第6期质保金近5万元。

  在法庭上,钟丽缇夫妇的律师向法庭提交了7组室内照片,称钟丽缇夫妇拒付第6期质保金是因为房屋装修后存在着严重质量问题。为此,钟丽缇夫妇只好请来另一家装修公司进行维修,共花费大约7万元,但房屋至今仍存在质量问题。

  同时,该律师还向法庭出示了一份空气检测报告,证实房间内

空气污染超标。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未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质量不合格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现钟丽缇夫妇在北京迪雅祥宁装饰公司未完成工程收尾工作的前提下,就入住到

装修房屋中,故法院依法不支持其提出的以装修存在质量问题而拒付质量保证金的主张。现双方约定的保修期已过,装修公司有权要求钟丽缇夫妇支付质量保证金,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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