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团伙将如何对付媒体列为必修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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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1:03 三秦都市报 | |||||||||
传销窝点藏身民宅 “我们村子有一个传销窝点,每天至少20多人在房间中“上课”学习非法传销知识,经常有陌生人出入。最多的时候,该窝点有四五十人。”11月9日,西安灞桥席王街道办永丰村一村民向西安工商灞桥分局席王工商所举报说。接到群众举报后,该工商所立即展开调查,经过暗中走访,执法人员发现该非法传销窝点位于永丰村二排一村民家,20多名传销成员
两传销成员正在“上课” 昨日13时40分许,记者与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到达该村后,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记者在执法人员查处之前对该窝点进行了探访。在知情者的提醒下,刚进入传销窝点的大门,记者看到该窝点位于一楼,入口处有一个大门,进入后里边是一个客厅,北侧有三个小房间。在客厅的入口处整齐地摆放了30多双鞋。在客厅内10余名年龄只有20岁左右的青年正在交谈着什么。看到有陌生人突然闯入,对方立即用警惕的目光盯着记者。为了打消对方的警惕性,记者赶紧自我介绍是经人介绍前来“上课”的新人。对方上下打量了记者一番后,一男子立即说:“你找错地方了吧,我们这里根本没有人上课。”该男子刚一开口其余青年似乎商量过似的,纷纷说“没有人上课”。正在这时,客厅西侧门突然打开,出来一名年龄约30多岁的妇女,(后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妇女为传销组织负责人)。该妇女自称,他们都是一些打工的,今天他们都来给一女孩子过生日。这时,记者趁机推开位于最东侧一间房屋的门,突然看到两名青年男子正坐在地上,另外一名男子正在给他们小声讲课。被发现后,该团伙立即一拥而上将记者团团围住,为了保证安全,记者假称走错了门,立即走出该窝点。 工商出击打掉传销窝点 14时20分许,看到记者安全从传销窝点走出后,10余名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冲进该窝点。这时,一女传销人员欲关门阻挡执法人员,后被及时制止。执法人员进入后,三个房间中的青年都已全部出来,整个客厅中集中了近20名传销者。执法人员一边询问其老板在哪里,一边对其住所进行检查。在记者发现有两名传销者上课的房间,执法人员找到了一本笔记本。上面记录的内容都和传销有关。看到执法人员检查,传销人员竟然在客厅中打起了扑克,丝毫没有畏惧的感觉。在检查中,记者发现三个房间的大小均没有10平方米,室内没有摆放一张床,都打着地铺,其中一个房间最多有7个地铺。每个房间墙角都堆了不少装有衣服等生活用品的箱子和编织袋。 遇媒体和执法者有对策 在检查发现的笔记本上,记者看到上面分别写到,早上推销自己、下午串寝。其中早上的内容为“首先向来自五湖四海的新朋友带来一声我最真诚的问候......希望以后的工作中成为大家成功而密切的合作伙伴。”其中一页上写着,七天的问题,第一天听完课(关于传销)就走;第二天的内容为,这个(传销)行业犯不犯法?为什么不直接说而要把我(传销新成员)骗过来?第三天的内容为“是不是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对传销成员逐渐洗脑),为什么吃住条件这么差?,如何找人要钱;第四天的内容为,如何对付新闻媒体以及执法者的突然来袭,电视报纸为什么报道(传销)负面影响……在经过检查后,执法人员立即将该传销团伙的头目带走做进一步调查。经查,该头目承认了该团伙搞传销的违法事实。据其交待,主要推销一种叫“肤美医生的化妆品”,人员已经组织起来3个多月了,但是她一直没有看到上线所称的化妆品。当天,工商部门依法将该窝点取缔。 传销破坏亲情危害社会 据了解,传销是以拉人头为主的犯罪活动,给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危害。目前,非法传销组织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打击,避免人赃俱获,已由过去的传销实物转向传销虚拟物,即所谓的传人头。它的主要目的不是推销产品,而是非法吸收资金。从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参与主体来看,绝大多数是下岗职工、待业学生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他们年龄多在16-26岁之间,大多数只有小学和初中文化,容易上当受骗。从已经破获的传销案件分析,传销参与人员中90%以上前期是被骗入伙,并形成恶性循环,使传销组织成为名副其实的诈骗群体。传销参与者成为盗窃和黄、赌等恶习的易感人群,极易诱发恶性犯罪。由于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来自各个方面,成分复杂,多数人员文化修养低、自律意识差,极易感染各种社会不良习气。有些传销人员为了寻求刺激,消磨时光,逐步沾染黄、赌等恶习。在一些传销人员的住所,赌博工具屡见不鲜。而且,由于传销分子实行家庭式居住管理,男女混居,极易引发不良后果。 如何举报投诉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它不仅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不明真相的参与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可能导致社会风气的恶化和道德水准的下降。事实证明,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举报和投诉涉嫌非法传销行为,既是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使非法传销活动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的有效举措。因此,在《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颁布之后,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对非法传销的举报和投诉是十分必要的。 关于“向谁举报和投诉”这一问题,它涉及到承担查处非法传销职责的具体执行部门。根据有关政府部门执法职责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是接受举报和投诉的主要部门,具体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非法传销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这两个部门举报和投诉非法传销行为。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 文/本报记者 王涛 通讯员 周健 本报记者 吴暗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