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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入室偷走小灵通暴打话费67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3:18 重庆晨报

  案情回放

  17岁渝北人小鹏到南岸打工时,认识了一些社会闲杂人员。今年5月19日凌晨3点,小鹏和3人一起跑到南岸区涂山镇一皮鞋厂,撬门入室,盗走办公室内的小灵通、摄像机等价值5128元的东西,小鹏分得200元钱和小灵通一部。

  拿着小灵通后,小鹏在一个月内,拨打多个声讯台等,共计产生电信资费6722.69元。案发后,小灵通被追回发还了被害人。昨日,小鹏被公诉机关向南岸区法院提起公诉,他拨打产生的话费也计入犯罪金额,涉案数额巨大。法院判决

  南岸区法院审理认为,小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价值5128元的物品,并使用盗得的

小灵通产生电信话费6700元,共同计入犯罪金额11800余元,其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律师点评

  市律协杨传明律师:这属于一盗窃中的再盗窃行为,本案被告用盗窃得来的电话再次盗打声讯台,再次产生犯罪金额,两次盗窃所得应共同计算。此案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手机、小灵通遗失,应及时报停,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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