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为求刺激杀人 称见到血便兴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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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9:30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项仙君 通讯员番检宣) 一名16岁少年竟只是为了寻求刺激而故意杀人!昨天,番禺区检察院在公布这起案件时呼吁:家庭社会要负起对青少年的教育责任! 据番禺检察院起诉科介绍,今年5月2日晚上,16岁的施某来到市桥街华侨城一士多店,见被害人林某一个人在士多看店之际,便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菜刀进入该店伺机杀人。施某假装购买香烟,趁被害人林某不备,从身上抽出菜刀朝被害人的脖子砍去,被害人随即反抗
民警接报赶到现场,在华侨城旁的涌边将涉案犯罪嫌疑人施某抓捕归案。经审讯,施某承认了自己杀人的犯罪事实。他说:只是为了寻求刺激而企图把与其无怨无仇的林某杀害。据调查,施某自小比较顽皮,常被父亲责打,经常在学校打架、抽烟、赌博和逃学,被学校开除两次。施某读到初二便辍学在家,平时施某经常看暴力性电视剧、打游戏,喜欢看武侠、科幻、恐怖的电视剧,每在电视剧、游戏中看到杀人的场面和将人头割下,把眼睛挖出来情景等就觉得很爽。他在审讯时承认:“感觉做人很烦,为了寻找刺激而杀人,我只要看到血就有一种兴奋感。”就这样,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走上了杀人的不归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