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女子不满治疗称医院是骗子被判名誉侵权并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0: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王兴亮 曾玉娟 谢文成) 出现医疗纠纷之后,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以“闹”来“维权”往往得不偿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的一名患者就因对医院的治疗不满,手持大字报和喇叭等来到医院内呼喊“医院是骗子”而被医院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判令其向医院道歉并赔偿医院名誉损失费500元。

  2005年秋,家住柳州市的陈小芳(化名)突觉咽部不适,来到柳州市城中区某医院治
疗。院方在诊断后认为她患有颅咽管瘤,需要进行手术切除。同年10月18日,陈小芳在该医院进行了一次手术切除,但术后不久,肿瘤复发,陈小芳找医院欲讨说法,院方的答复未能让陈小芳满意,双方开始发生争执。今年6月2日,柳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认为这个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拿到鉴定结论,陈小芳及其家人仍不服,决定采取另一种方式来对付医院。

  从今年6月26日开始一周的时间,陈小芳同其家人来到

医院的病房、医院附近的街道,他们或手持空矿泉水瓶用力敲打,或手持喇叭和大字报,大喊“医院是骗子”。一时间,引来大量市民观看。院方认为陈小芳等人的行为给医院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于是将陈小芳及其家人一同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医院同患者发生医疗纠纷后,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但陈小芳等人未能保持理智冷静的态度,在医院的经营场所采取过激行为,构成对医院方名誉权的侵害,给原告的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判决陈小芳等人立即停止对医院的侵权行为,并向医院方出具书面的道歉声明;赔偿医院名誉损失费500元。

王兴亮 曾玉娟 谢文成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666,0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名誉 侵权”的相关新闻
甘肃平凉文联主席状告记协主席名誉侵权胜诉 (2006-09-12)
公司网络名誉侵权 河南第一案一审有结果 (2006-01-23)
妻子强送正常丈夫进精神病院被判名誉侵权 (2005-12-21)
原辽宁阜新市委书记诉中青报名誉侵权被驳回 (2005-12-13)
全省首例博客名誉侵权案开庭审理 (2005-11-23)
十九岁情敌受辱少女骂出哈市网络名誉侵权案 (2005-07-14)
“名誉”的相关新闻
王蒙等被推举为中国作家协会名誉副主席 (2006-11-15)
北京大学授予阿尔及利亚总统名誉教授称号 (2006-11-07)
阿尔及利亚总统在北大演讲 被授予名誉教授称号 (2006-11-07)
中国作家协会第六届全委会名誉职务名单 (2006-11-06)
央视主持人文清诉媒体侵犯名誉权索赔12万 (2006-10-30)
2006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成为北大名誉教授(图) (200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