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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女主持被控非法拘禁案在京开审(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2:51 法制晚报
电视台女主持被控非法拘禁案在京开审(组图)

被告人高璐(左二)受审时表示愿意赔偿受害人损失,左三为其丈夫 摄/记者曹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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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女主持被控非法拘禁案在京开审(组图)

美女主持高璐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 当戴着眼镜的高璐被带上法庭,旁听席上传来家属的哭声。今天上午,南昌电视台原主持人高璐和自己的丈夫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庭审现场

  9点50分,这位美女主持人戴着手铐,被女法警带上法庭。她穿着黑色运动服,外面套
着绿色的号服,戴着眼镜,长相清秀。面对媒体的镜头,她习惯性地微微扬起头。

  今年1月16日,高璐刚获得

环球小姐中国赛区江西分赛区总决赛的亚军,10个月后,镜头内的她却沦为犯罪嫌疑人站在被告席上。

  其他4名被告人依次站在高璐的旁边。

  高璐坐在被告席上,摘去了眼镜,说话声音很小。她说:“他欠了我17万元钱。”她和陈某是朋友关系,在交往过程中,陈某以父亲生病住院、公司搬家等理由不断向她借钱,数额达17万元。

  高璐称,案发前台里要评十佳主持人,她回北京做准备。这时,她给自己的同学打电话,表示“陈某欠了我钱,以我的能力是要不回来了!”高璐说,在几个人的帮助下,他们拘禁了陈某,她还打了陈某三个嘴巴。

  当法官问她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认识时,高璐低声说:“我无视国法,法律意识淡薄,才有今天的结果。”并表示愿意赔偿陈某的损失。

  第二个被告人是高璐的丈夫闫某,他同样参与了这起非法拘禁案。

  闫某表示:“我们只是在屋里谈事情,他(陈某)随时都可以离开,回公司或吃饭什么的!”

  在法官质问他为什么与在公安机关的口供不一致的时候,闫某沉默了一分钟,他最后表示陈某不能随时离开。“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罪行。”他说。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案情回放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6年4月21日晚上8点多,在北京一家展览公司业务经理闫某、无业人员于某以及朱某的帮助下,曾是南昌电视台《今夜侃侃侃》的主持人高璐,将陈某强行带到了位于宣武区广安门外的“聚京缘”酒店。

  据高璐供述,他们带走陈某是因为陈某欠她17万元钱。在“聚京缘”酒店内,陈某被逼写下了两张欠条,数额分别为17万元和3万元。

  第二天中午,朱某有事离开了“聚京缘”酒店,同伙中的张某随即接替了他的工作。为了保险起见,高璐等人又先后把陈某转移到了丰台三路居的“润华宾馆”和丰台丰管路的“北京一拖红园酒店”继续拘禁。

  在挨了几顿打后,陈某同意先还一部分钱给高璐。于是从4月24日中午开始,陈某就被高璐等人先后带到了王府井东方新天地和崇文区新世界商城附近的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等地,从

银行卡中共取出4万余元交给高璐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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