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扬言在闹市放炸弹 勒索政府1500万获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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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8:26 法制日报 | |||||||||
本报南宁11月16日电 (记者 莫小松 通讯员 谢敏) 广西一男子致信广西区政府一领导,声称如果不向其汇款1500万人民币,则在广西首府南宁市安置、发射爆炸物。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迅速抓获了该男子。11月15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年。 2006年7月13日,自治区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有人寄信向广西区政
经查,该男子名叫黄成坚,37岁,大专文化。2006年7月11日,他用电脑打印一封信,邮寄给广西区政府一名领导,要求该领导向其指定的建设银行账号汇款1500万人民币,否则将在广西区政府、步行街、万达广场、中小学校等公共场所安装或发射爆炸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