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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女主持涉嫌非法拘禁续:女主持获刑1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3:32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付中)24岁上电视台的主持人高璐,为从前男友处讨回债务,伙同丈夫一起将前男友非法拘禁并殴打。记者今天上午从朝阳法院获悉,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高璐及其丈夫闫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高璐曾是南昌电视台三套《今夜侃侃侃》主持人。今年1月,高璐获得环球小姐中国赛区江西分赛区总决赛的亚军。

  今年4月21日晚上8时许,高璐伙同自己的丈夫闫某及多名社会人员,在朝阳区东大桥路口找到了自己的前男友陈某,将其强行拘禁在宾馆里,要求其偿还债务。其间,高璐等人多次殴打陈某,强迫其写下了金额分别为17万元和3万元的两张欠条。

  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陈某在高璐等人的带领下,分多次从ATM机上取款39900元交给对方。4月25日下午5时许,高璐等人才将陈某放走。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高璐、闫某等人无视国法,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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