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纠集同伙殴打他人致死受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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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3:34 法制晚报 | |||||||||
被告人在法庭受审,右一为被告人齐小晶 摄/记者 孙慧丽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在被告人被带上法庭时,旁听席上传来一阵哭声,有的家属还站起来挥手,被审判长制止……今天上午,因涉嫌纠集几人伤害他人致死,某杂志社原编辑齐小晶和几个同伙在二中院的法庭上受审。 由于来了50多名家属和朋友,二中院的小法庭人满为患,即使加了多把椅子,还是有几人挤在一张椅子上。为此,法官考虑到很多家属都是从千里之外赶来的,临时更换到中法
齐小晶穿着红色的号服被法警带上法庭,旁听席上几位家属捂住嘴努力控制自己的哭声。 “我有异议!”31岁的齐小晶刚说起事实就哽咽不止,“我认为和张某没有矛盾,是他单方面对我有矛盾。”齐小晶说,他和同事杨某关系不错,两人还发生过关系。 杨某告诉他,她和张某从前是男女朋友,张某带她吸毒,她说她还是个学生,不想和张某在一起了。 齐小晶说,因为他和杨某走得近,张某对他耿耿于怀。案发的前一天,张某给他打电话,“他说要整跨我的工作,也整跨我的家庭”。为此,齐小晶很害怕,找了哥们刘某说了这事。 第二天,张某与赵某到自己的单位找自己理论,总编给他打来电话,让他赶紧去单位。齐小晶在单位的楼下没敢上去,让自己的妹妹和张某谈,但张某并不愿意。 齐小晶后来就纠集人将张某打死。 “我活到31岁第一次打人,我对不起死者家属。”齐小晶在法庭上不停地哭诉,一再要求让他解释解释,“我父母亲都是很善良的人,我这人不是打人的人!”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案情回放 31岁的齐小晶原是某杂志社编辑,大学文化。刘某等是北京咖钩酒吧有限公司保安员。齐小晶因交女友问题与张某产生矛盾。 2006年2月5日21时许,当得知张某拉着赵某到自己的单位找自己理论后,齐小晶纠集被告人刘某等人到崇文区光明西路一号龙湖温泉酒店“99”吧夜总会VIP包间内,对在此消费的张某、赵某进行殴打,造成张某死亡,赵某轻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