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遭绑架暗示妻子报警脱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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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1:54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钟亿军 通讯员 刘芳 付蕾) 刘某因举报他人有犯罪嫌疑遭到报复,被绑架并勒索3万元。案发后刘某“暗语”示妻报警,使自己脱离了险境。警方最终控制了两名嫌疑人。昨日,嫌疑人魏某、李某以绑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和十年。 今年5月21日晚,刘某的妻子王女士向顺义张喜庄派出所报案,称当晚其丈夫被两男子拉上车,去向不明。其后,刘某给妻子打来电话说:“有一笔买卖,需要3万元。如家中
魏某称,一年前他从一家单位偷了20多斤铝线和铜线,到刘某所开的废品站去卖,但刘某报告了公安机关。事后,魏某在甘肃老家待了一段时间后,再次回到北京。因一直对刘某举报的事耿耿于怀,便请哥们儿李某来帮忙。魏李两人于21日晚打了一辆出租车来到张喜庄,将刘某叫上车内并进行殴打,提出“不想死就拿50万”,后经过“讨价还价”,最后以3万元“成交”。法院审理后认为,魏李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