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协和医院主任状告方舟子侵犯名誉权二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8:29 法制日报 | |||||||||
本报武汉11月21日电 (记者 胡新桥) 武汉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肖传国状告方舟子侵犯名誉权案,以“打假斗士”方舟子败诉告一段落。因原被告双双上诉,该案再起波澜。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据了解,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肖传国提出了“肖氏反射弧”理论,曾被列为2005年院士候选人。“学术斗士”方舟子撰文称,肖的学术论文有假。肖传国认为方舟子的《脚踏
一审法院判决,方舟子在文中谈及肖传国的内容基本失实,构成名誉权侵害,遂判方舟子公开向肖传国道歉,并赔偿3万元精神抚慰金。 肖传国认为,3万元不足以弥补他受到的精神损害,也起不到处罚和震慑作用,希望法院支持他赔偿10万元的诉讼请求;而方舟子则认为判决不公,双方均提出上诉。 昨日,双方仍就是否侵权展开辩论。庭上,肖传国新出示了部分证据,其中最主要的是纽约大学医学院院长关于肖传国在该院任兼职教授的亲笔证明,同时还有美国泌尿协会和几个国外奖励基金会出具的证明。方舟子代理律师对证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并认为该证据不能证明方舟子侵权。 肖传国昨日对记者表示,他新增加的证据均经过美国当地政府和当地中国领事馆公证,他对二审胜诉很有信心。 方舟子仍未出席昨日的庭审。他的代理律师彭剑说,若二审结果仍不满意,他们将一打到底。彭剑说,方舟子关于肖传国的言论主要依据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料,若败诉,作为代理人,他个人意见将考虑起诉发布资料单位。 昨日的庭审进行了整整一天。法庭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