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贪污1700多万元 怀疑同事告发雇凶砍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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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5: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原公明街道办副主任林建荣受审,涉嫌贪污受贿金额1700余万元 本报深圳讯 因怀疑同事告发自己贪污受贿行为而雇凶砍人,原宝安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林建荣前天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诉故意伤害罪、涉嫌贪污受贿数额多达1700多万元人民币以及玩忽职守造成4人死亡。
去年11月3日,宝安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何某某在下班途中被人砍伤,公明街道办副主任林建荣的司机廖某某涉案其中被抓获。当时,林建荣因涉嫌贪污受贿正被检察机关秘密调查。经侦查机关慎重分析,案件幕后主谋很有可能是林建荣。 据当时的办案人员介绍,审讯时林建荣一度拒不交代任何问题。宝安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准确分析案情,果断地从林建荣的司机廖某某入手展开调查,促使廖某某检举立功,交代了经其亲手代林收受贿赂上百万元的重要情况。从而成功促使林建荣据实交代其在分管国土、城建等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上千万元的犯罪事实,后又承认了其因泄私愤雇凶伤人的犯罪事实。 随后,检察机关又从林建荣案件扩大线索,成功挖出了公明国土所陈某某涉嫌受贿案、公明街道某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麦某某涉嫌贪污案和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某涉嫌贪污案等3件串案。 1965年出生的林建荣,是硕士研究生毕业,自2000年10月至2002年3月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国土所所长;2002年4月至2004年6月,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04年6月改任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因贪污、受贿嫌疑,于2005年12月30日被刑事拘留,2006年1月11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法庭上,林建荣除了对少数几宗贪污受贿的数额以及玩忽职守罪表示异议外,对绝大部分的指控都予以承认。法庭将择日再对此案进行审理。(深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