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救老乡被刺死 警方称不属见义勇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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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1:24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杨敏 方光明) 今年国庆期间,贵州人龙福银在公明街道为制止小偷行窃而被刺死。昨日,其家人表示将为其争取“见义勇为”称号。 昨日下午,来自贵州省凯里市的李堂面对记者,安静地拿出一张深圳市公安局公明派出所开具的立案侦查证明,这张证明写着,他的姐夫、42岁的苗族人龙福银和老乡在国庆节当天遭人扒窃,在抓疑犯时被疑犯同伙捅死(本报2006年10月4日曾报道)。事隔一个多月,
昨日下午3点多,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驻东莞办事处副主任胡文勇的安排下,记者在东莞的一家小店与李堂见了面。李堂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在沙井街道务工的姐夫和3个老乡去公明佳华商场附近逛街,龙福银发现有小偷正在偷一名老乡的手机,就大喝一声,小偷拿着手机夺路而逃,龙等4人将小偷抓住。当他们准备报警时,小偷同伙用匕首捅了龙福银的后背,并将其3名老乡砍伤,之后小偷逃走。龙福银被刺中后死命抱住小偷同伙并交给警察,在送院途中伤重死亡。与他同行的25岁的龙福合也于第二天死亡。 李堂认为,姐夫的行为应该属于见义勇为,为此向深圳公明派出所提出了见义勇为称号的申请,但警方调查中却发现,当时被偷手机者与龙福银来自同一个村庄同一个家族,相互间也都以堂兄弟相称,无法为龙福银办理申请。 李堂表示无法理解这种说法,而胡文勇也同样感到无法理解。“难道他不是为他人的生命和财产挺身而出的吗?难道为自己的老乡就不需要勇气吗?”胡文勇问。 胡文勇对记者表示,他会为此事积极奔走,并准备今天在深圳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 (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