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利用网络招嫖介绍卖淫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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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4:55 新民晚报 | |||||||||
随着上海警方对卖淫嫖娼打击力度不断加强,卖淫出现从半公开的上街招嫖,向网络招嫖发展的新趋势。11月24日下午,静安区法院对容留、介绍卖淫的3人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李帮春、李帮秀和向应成有期徒刑2年至1年半不等,并处罚金各5000元。 网上发现“生财之道”
30岁的李帮秀和向应成是夫妻,李帮秀和26岁的李帮春是堂姐弟。今年3月,曾经有过“北漂”经历的李帮秀,把7岁的儿子留在重庆巫山县老家,和向应成一起到上海打工谋生。但他们不愿意吃苦又贪图享受,遂选择做皮肉生意,只为赚钱来得快。 李帮秀和向应成通过中介公司,租借了昌平路上一处民宅,还购买了电脑,在暂住地上网,或到附近的网吧上QQ,杜撰各种女性的“芳名”结交男性网友,用挑逗的言语暗示可以提供“服务”,并留下李帮秀使用的“小灵通”号码,让他们直接与李帮秀联系。归案后的李帮秀供述,她以每次300元至400元的价格,每天可接待嫖客三四名。 家中女眷投靠卖淫 才过了一个月,李帮秀在上海“赚大钱”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家族内部。不久,李帮秀的堂妹(化名俊俊)、李帮春的女友(化名红红)、另一堂弟的女友(化名晓田)、向应成堂弟的妻子(化名娜娜)等多人先后投靠到李帮秀、向应成的门下,干起了卖淫的勾当。有了手下众多卖淫女的李帮秀,自己则“转型”,扮演起了“老鸨”的新角色。 李帮秀与向应成以每月2100元的价格,借了一套二室户的住房,供手下卖淫女居住兼作卖淫场所。李帮秀向这些亲戚讲明,到她这里“干活”实行“三包”,即包吃包住包介绍,但所得的钱她要抽头50%。 因搬了住地没有宽带上网,向应成转到附近网吧进聊天室,用女性网名在网上拉生意。遇上男网友问起女孩长得如何,向应成就发个网址过去,都是他专门从网上下载的美女图片。 在这些网上交易中,李帮秀和向应成都不与嫖客直接接触,完全是靠网络和电话联系通知;而那些卖淫女每天在家等候接客,无需主动与外界联系。 半年抽头3万多元 今年8月中旬,警方接报,李帮秀、向应成和李帮春等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经过缜密侦查,警方一举破获这个利用网络招嫖、内部分工一条龙服务的家族式性犯罪团伙。 案发后,据李帮春的女友交代,她在李帮秀手下干了一个月的时间,先后接客30余人次,赚取嫖资费用万余元,其中被李帮秀从中盘剥去了50%。而在审讯中,李帮秀也承认她在半年不到的时间里,从手下卖淫女身上赚取了3万多元。 除了李帮春的女友因为有孕在身而免于处理外,其余卖淫女均受到治安处罚。(特约通讯员李鸿光 记者宋宁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