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突然窜出猪致车祸伤者获赔1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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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2:15 生活报 | |||||||||
本报讯 全封闭的高速公路突然窜出一头猪,来自成都的袁磊等人遭遇车祸,车上6人不同程度地受伤,他们将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大庆市龙凤区法院一审判定该公司支付巨额医疗费总计120余万元。 2005年1月27日,来自成都的袁磊和4位同事乘坐大连某房地产公司司机方宇驾驶的别克车,经哈大高速公路到大庆办事。当日19时50分,疾驰的别克车驶入肇东路段时,突然
车祸使车上6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最重的袁磊后被鉴定为一级伤残。6位伤者经多方医治,各种费用共花去了合计120多万元。 当地交警做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本事故属于单方交通事故,司机方宇应负全部责任。 “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跑出头来历不明的猪,我没有违章驾驶,发生了事故,路管单位就一点儿责任没有?”方宇及几位受害者都觉得这个认定不合理,于是,6位伤者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告上了法庭。 法庭根据原告方提供的相关证据,调查后认为,哈大高速公路属全封闭道路,不论这头猪从何而来,它上了高速公路,属常人不能预见之事,在车辆高速行驶的路面上出现障碍物,路管单位没能及时清除,交警部门认定这起事故为单方事故,明显与当时的实际情况不符。 法庭认为,发生这起事故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不善有直接关系,路管单位收取了车辆通行费,就应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就此事件来说,应承担6位原告(伤者)损失的80%。最终,法庭判定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巨额医疗费,总计120多万元,使得这起高速公路上车撞猪引发的巨额赔偿案尘埃落定。 (本报记者 郭登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