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黑相吃吞掉的是民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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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1:21 信息时报 | |||||||||
诈钱 无证小诊所吃下哑巴亏 这些神秘的病人到底为什么一旦谈妥赔偿的价钱就会奇迹般突然好转呢?一位知情者说,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黑吃黑(敲诈)。”
据知情者表示,这种骗人团伙一般由5至7人组成,他们在敲诈之前会事先锁定好容易下手的无证小诊所。随后,先让两个人前往看病,在输液的过程中自称出现不良反应,要求到正规医院治疗。到了医院急诊室以后,再联系其他同伙前来扮演患者家属,并派一名代表去与诊所老板谈条件。而无证小诊所本身就属于非法经营,所以往往只能自认倒霉同意私了,一般要付1000~2000元不等的营养费用。 一名小诊所的医生告诉记者,除了在石井凰岗一片以外,谭村部分小诊所也曾遭遇这样的骗局。 而这些无证诊所对这种事情的态度也是比较一致,“要是他们去举报我,我自己不仅要罚钱,说不定还有可能进去(坐牢)。”一名小诊所医生表示,这种情况只能事前小心避免,遇到这些看似敲诈的人就尽量不接诊。要是真的中了他们圈套,只有自认倒霉,能够私了就私了。 法律专家:这种行为属敲诈勒索 据法律专家介绍,这种“诈病要钱”已经属于敲诈勒索罪,它是抓住了对方的把柄,以此来要挟对方索取钱财。国家《刑法》规定,只要敲诈数额较大,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敲诈的数额比较巨大,可判处三年以上和十年以内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是1000~3000元为起点,1万元以下。但能给不法分子定罪的前提是被骗诊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由于这些黑诊所属于非法行医,本身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这些黑诊所就算遇到敲诈行为,一般都只能吃哑巴亏,而不会去报警。警方提醒,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编辑点评 “黑黑相吃”,吞掉的是民脂 吃准黑诊所害怕非法行医曝光的心理,以医疗受损为名向黑诊所“索赔”,可谓别出心裁的“黑吃黑”。其实,“索赔者”也未必就敢报案,因为其行为涉嫌非法勒索,报案的结果是两败俱伤,他自己也难以获得预设的利益。然而在这种心理博弈中,黑诊所往往以私了了事,这样的案情令人寻味。 黑诊所无证行医,不惮于主管部门的法眼,却担心因“索赔者”报案而败露,这凸显了“非法行医罪”出台至今十多年来,执法上仍存在种种疏漏之处,让黑诊所得以放胆牟利。嗅觉伸到黑诊所身上的“索赔者”,想来只是些小黑小恶之辈。连他们也知道黑诊所“钱路”不正、牟利不菲,欲以不当手段谋求“二次分配”,可知黑诊所对民众健康危害之大、搜刮民脂之重。如此谋财害命,不严刑苛政予以彻底清除,将成社会毒瘤。这对执法部门固守于查证、罚款、整改之类的查处“三步曲”,不啻是个不大不小的嘲讽。 可以想象,媒体披露出来的医疗“黑吃黑”,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更曲折复杂的,还在“冰山”背后。他们之间的“吃”与“反吃”而又以私了结束,表面上看,是双方利益扯平了、抵销了。然而,被“吃”的黑诊所为弥补损失,必然会向患者张开更大的胃口。而且,他们还会以另一种方式求得博弈的平衡,比如双方勾结为同盟,一方出钱一方充当“医托”、黑打手或黑公关之类,那就严重多了。他们仍是“黑黑相吃”,但盆子里的却是公众利益。某些医院里的“医托”、“医药代表”、广告代言人,不是就可看到这种“黑吃”的影子吗? 暴露了的“黑吃黑”,客观上为查处黑诊所提供了契机,然而治理非法行医,靠的绝不应是“黑吃黑”而是“红吃黑”啊!这让我们感到不快和无奈。贺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