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工替人擦玻璃坠楼家属获赔1/10死亡赔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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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1:08 沈阳网-沈阳今报 | |||||||||
钟点工替人擦玻璃坠楼,到底该怎么赔钱?在和平区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中,死亡的钟点工家属只获得了死亡赔偿金的十分之一,因为对方几次提醒了危险。 今年8月29日,家住和平区抚顺路的韩先生夫妇在西塔劳务市场请了金顺(化名)等三人来家里打扫卫生,约定每人30元工钱。三人对各自的工作进行了分工,金顺负责擦玻璃。因为居住在11楼,韩先生夫妇不断提醒她注意安全:“我们和她说实在够不着的地方可以不用
十几分钟后,其他两位工人突然听到一声闷响,她们立即朝窗口看去,发现金顺已经躺在四楼的缓步台上。120急救车随即赶来对金顺实施急救,但她最终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今年9月4日,金顺的儿子将韩先生夫妇告上法院,索赔24万余元,其中死亡赔偿金18万余元。11月3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韩先生夫妇与金顺等三人之间是雇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成为了辩论的焦点问题。 法院经调查认为,在三人劳动过程中,韩先生夫妇没有干涉他们的工作程序,双方也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的关系,因此法院确定韩先生夫妇与金顺等三人间形成的是承揽关系。 虽然韩先生夫妇尽到了一定的提醒义务,但未能承担安全保证责任,因此也应对金顺做出相应的赔偿。日前,法院判令韩先生夫妇赔偿金顺的儿子18000余元。 金顺的儿子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此案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