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检察长女婿诈骗黑老大3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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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7:08 新华网 | |||||||||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7日电(记者 胡锦武)冒充时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的女婿,谎称能保住被逮捕的铅山县“黑老大”祝思明的性命,南昌县农民王永光诈骗祝思明家人31万余元。7日,潜逃3年的王永光被铅山县警方抓获后,被移送检察机关批捕。 2001年6月,以祝思明等人为首的铅山“祝氏家族”黑社会组织团伙落网。祝思明被逮捕后,其母林桂荣及其家人不惜重金四处活动。
2001年9月,经人介绍,林桂荣认识了自称是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女婿的王永光。在王永光精心编织的谎言下,救儿心切的林桂荣当场付给王永光第一笔“活动经费”1.2万元。此后,王永光又以“活动经费”不足为由,先后3次向林桂荣索要共30万元。 2002年11月2日,祝思明等7名黑社会骨干被执行死刑。为此,2003年3月起,林桂荣多次要求王永光退还“活动经费”。2003年底,王永光在退还8万元后“失踪”。 据铅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夏艳华介绍,王永光为南昌县向塘镇农民,根本不认识丁鑫发。今年11月7日,王永光返回向塘镇的第二天被铅山警方抓获。 丁鑫发是中国第一个被立案审查的在位的省级检察长,2001年6月至2004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今年1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丁鑫发有期徒刑17年。(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