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拿不到工资火烧市场获刑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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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1:5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王悦)因不满玉泉营花卉市场将自己辞退且不给工资,21岁的保安王某放火烧市场进行报复。近日,他被丰台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王某原是玉泉营花卉市场的保安,后被公司辞退。因索要自己应得的工资未果,王某产生了不满情绪。今年8月6日中午1时许,王某来到市场,将事先准备好的两瓶汽油泼洒在市场展览厅南厅西门处,用打火机点燃后逃离现场。好在值班人员及时发现,将火扑灭,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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