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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枪杀堂兄弟 逃亡途中上吊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3:35 大众网-鲁中晨报

  12月6日,本报以《承包收费站 哥俩争红眼》为题,报道了临淄区南王镇南杨村村民曹元俭与本家兄弟曹某某为收费站承包权发生争执,曹某某枪击曹元俭致死的事件。11日,临淄警方传来消息,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已在警方追捕过程中自缢身亡。

  案发当晚,临淄公安分局即成立了“12·03”专案组,迅速调查枪击事件并缉拿凶手曹某某。

  经调查确认,曹某某,今年48岁,临淄区南王镇南杨村人,案发后驾驶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连夜逃跑。临淄警方立即对曹某某进行上网通缉,对曹某某可能落脚的地点展开摸底排查,并对曹某某的亲属朋友处蹲点布控,做曹某某家属工作,规劝曹某某投案自首。

  12月7日晚,“12·03”专案组得到线索,曹某某在青州市邵庄镇出现,专案组民警立即赶到青州市邵庄镇,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对邵庄镇各村展开了地毯式搜捕。

  12月8日8:00许,搜捕民警发现,在邵庄镇黄痕村南沟内的一棵树上悬挂着一中年男子,民警现场勘查后作出判断:该中年男子系自缢身亡。

  专案组对自缢男子进行DNA鉴定后,确认自缢的男子就是临淄南王“12·03”枪击案的犯罪嫌疑人曹某某。专案组分析,曹某某是在12月8日凌晨自缢的,随后,警方在邵庄镇的一个院子里发现了曹某某驾驶的红色

桑塔纳轿车。

  记者了解到,12月3日晚,曹某某打死曹元俭使用的是一把二三十厘米长的猎枪,此猎枪能打铁砂等颗粒状,曹某某从哪里购买的猎枪,警方还在调查中。

  回放 祸起收费站承包权?

  12月3日20:40许,一场酒宴过后,临淄区南王镇南杨村村民曹元俭与本家哥哥曹某某因承包村里一处收费站的事引发口角,在回家的路上遭枪击身亡。

  12月5日下午,记者在曹元俭父亲处见到了关于曹元俭承包村里一处收费站的承包合同,合同是南杨村村委与曹元俭签订的,下面还盖有南杨村村民委员会的公章。合同上写着,村委是为了回收道路建设投资才对村南一条公路进行收费的,面向社会公开发标,承包费用为每月7000元。据村民讲,收费对象是一些运输石子、沙子的大货车,每辆车的收费从5元钱至10元钱不等。此后,本报于12月7日和8日分别以《土收费站收钱多数交村里》、《过路费一天一个价》为题,报道了乡村路上私设收费站的情况。(记者 苏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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