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为新华字典挑错获赔198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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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2:39 上海青年报 | |||||||||
颇受关注的“挑刺《新华字典》案”前天发生了质的变化。在上海两个法院均裁定此案是学术争议,不予受理后。挑刺人上海读者马捷转战浙江,将商务印书馆和金华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告上婺城区法院。金华婺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商务印书馆应支付给马捷勘误补偿费人民币1980元。(本报记者 陈轶珺 郦亮) 上海起诉
法院认为属学术争议 马捷归纳了第十版《新华字典》中的差错和不规范处,在没得到对方认可后,将上海书城和商务印书馆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出版发行和销售第十版《新华字典》,并返还购书款33元和赔偿2万元。 今年5月12日,黄浦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认为,由于原告马捷提出的是《新华字典》在知识性、逻辑性、语言性、体例性、标点符号方面存在差错,这些内容所涉及的是学术上的问题,属于学术争议,非民事权利争议,不在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因此驳回了他的起诉。 马捷不服裁决再上诉,近日,市二中院又以“对辞书类图书内容的争议,如果不属于图书的编校问题,而属于学术争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为由维持原裁定。 转战浙江 获1980元勘误补偿费 马捷仍不服输,他经过网络搜索发现,浙江金华婺城法院曾经开了国内叫板图书质量的先河,已有35起诉讼图书质量的官司在那里结案。于是他跑到金华,在一家书店买了本《新华字典》,以属地起诉为依据,再次“上路”。 经过开庭审理,婺城法院认为,《新华字典》作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汉语工具书,应当精益求精、不断改进。如果有公民愿在书店里购书后为出版社纠错,然后依法索赔,既可以强化出版社的责任心、提高再版质量,又可以净化图书市场、惠及民众,这也不失为出版界及广大读者的一件幸事。基于对《新华字典》的热爱,马捷认真勘误的做法首先值得肯定,勘误行为占用了一定的时间,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勘误结果有利于出版社。作为实际受益人,商务印书馆理应向原告支付合理的勘误补偿费,以补偿原告损失。 1980元的勘误费是怎么算出来的?法官解释是按照每千字3元的标准。原本浙江出版界勘误费的标准是2元以内,法院觉得勘误《新华字典》的难度是有点高的,那就“酌情”加了1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