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副局长伙同亲兄弟贩卖假古董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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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6: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深圳讯 (记者李少华) 两个小学毕业没有职业的哥哥,依靠假古董诈骗发财后,又将两个分别当公安局副局长和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的弟弟拉下水,兄弟4人共同或分别用总共价值2000余元的假瓷器诈骗到手300余万元。昨日,4兄弟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3~18年有期徒刑。 其中身为江西东乡县公安局原副局长的“老三”范虢平,除了作为诈骗主犯获刑外,
两局长都曾是“好局长” 记者从法院判决中获悉,大专文化的范虢平,原为江西省东乡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吴建瑞是其弟弟,比他小三岁,也是大学文化,案发前为江西省金溪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原局长。“老大”范国兴和“老二”范国华则都是小学毕业,没有正当职业。 虽然出身农村,家境贫寒,两个弟弟算是比较争气,要不是被两个哥哥拉下水,都有很好的前途。 成为诈骗同谋数罪并罚 法院昨日判决认为,在共同诈骗犯罪中,范国兴、范国华、范虢平等按分工积极参与诈骗活动,均系主犯;吴建瑞在明知提供族谱会被用于诈骗犯罪的情况下,连续多次提供族谱给他人,为他人诈骗活动提供诈骗工具,起帮助作用,是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在共同徇私枉法犯罪中,被告人范虢平直接伪造虚假刑事案件、参与移送案件并私自释放多名重大犯罪嫌疑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吴建瑞协助抄录有关司法文书,起帮助作用,是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范虢平作为司法工作人员,伙同被告人吴建瑞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其行为均已构成徇私枉法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回放 公安局副局长伙同亲兄弟假古董诈骗 2004年,范国兴、范国华、李雨清和付火仔(另案处理)等以仿古瓷假冒清三代古董瓷器诈骗被害人王某某200多万元。 范虢平见范国兴等人诈骗成功,遂提出参加诈骗活动,得到范国兴等人同意。 2004年11月4日,范虢平假冒在民间收购古董瓷的陈姓民办教师,与范国兴、范国华及付火仔使用同样方法,又一次骗得被害人王某某人民币72万元。此后他们又用同样方法诈骗他人28.2万元。 这起诈骗案本来在案件发生的当年即2004年就被侦破,但由于涉案的江西东乡县公安局副局长范虢平从中作梗,亲自策划假案将案件移交到自己手下,并出谋划策要犯罪嫌疑人诈死,蒙骗逃避被害人追究责任,直到今年3月几名被告才再度被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