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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警副科长蓄意杀妻被执行注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4:2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见习记者 夏佳)2004年6月12日晚上,成都交警某分局副科长的梅宇与妻子汪某因感情问题发生激烈争吵,之后他蓄意将妻子杀害。在被起诉至法院后,梅宇被法院判处死刑(本报曾作报道)。记者昨日从市中级法院获悉,日前,中院对梅宇依法执行注射死刑。对于注射死刑能否在成都推广的问题,成都中院研究室何良彬主任昨日下午表示,前景并不乐观。

  被疑有外遇 交警杀妻

  交警某分局副科长梅宇本来有个幸福的家庭。2004年初,梅宇所在的单位新来了一名女同事,两人关系逐渐亲密,经常互发手机短信聊天。2004年2月,梅宇的妻子汪某偶然从丈夫的手机上看到那名女同事发来的暧昧短信,怀疑梅宇和女同事有染,两人便经常为此争吵。2004年6月12日晚上,梅宇和妻子之间又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妻子气不过,就打电话痛骂了那名女同事,随后又拿起电话,威胁要把这事告诉给梅宇的领导。

  梅宇听到妻子说要去找领导,盛怒之下,一把紧紧掐住了妻子的脖子,随后又剪下其所用

小灵通的套绳,用绳子继续勒妻子的脖子直到她窒息身亡。梅宇杀死妻子后,6月13日,带上家里的4万元钱乘火车去了云南昆明。6月15日晚,梅宇在云南大理被警方挡获归案。在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梅宇被成都中院终审判决死刑。日前,梅宇被成都中院依法执行注射死刑。

  推广“针决” 成都有点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而在死刑执行中,法院大多采取枪决的方式进行。鉴于注射死所体现出来的人文关怀与文明执法精神,该方式能否在成都推广,记者昨日下午联系到成都中院研究室的何良彬主任。

  何良彬表示,由于涉及很多现实问题,推广注射死刑的前景并没有想象中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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