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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讨工资遭拒杀害女老板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3:52 兰州晚报

  本报讯 昨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对因讨要工资被拒而持刀杀人的大学生贾斌龙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贾斌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审判长问其是否上诉时,贾斌龙以沉默回答。

  今年5月14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贾斌龙到我市安宁区健康路某网吧里,向女老板于某索要其在此做网管期间的工资时,遭到于某拒绝后,其用匕首在于某的胸部、颈部连捅数刀
,致于某当场死亡。

  律师:被告曾向劳动监察机关求助

  作为一名法学系经济法专业的学生,贾斌龙不是不懂法。当贾斌龙在杀害了自己打工的网吧女老板后,他拨通了 110报警电话,称自己把人杀死了,要自首。

  在警方提取的贾斌龙身上物品中,有一张稿纸,上面写着省劳动厅的两个电话号码。那么,他身上为什么装有记载着劳动监察机关电话的稿纸?据贾斌龙的刑事辩护律师告诉记者,贾斌龙在案发前曾试图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自己被拖欠的 278元工资。但是,当他拨打这两部电话想咨询时,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这令贾斌龙感到很失望,再加上有人告诉他即使打通了电话,只为 200多元钱的事也没有人管。贾斌龙思想上就此发生了变化,从单纯的索要工资转变为杀人报复。

  5月14日下午3时许,在光天化日之下,贾斌龙持准备好的匕首,来到曾经打工的网吧后,找到女老板讨要工资,在再次遭到拒绝后,他开始了疯狂捅杀,并在捅了第一刀后并没有停止行凶,而是继续在女老板的胸部、颈部连捅数刀,直至女老板当场死亡。

  民事赔偿被害人家属已撤诉

  此案在诉讼阶段,被害人家属曾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贾斌龙索赔经济损失共计46万余元。但在法庭审理结束休庭后,被害人家属又就民事赔偿向法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法院审查后认为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准予其就民事部分撤诉。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贾斌龙持刀杀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论罪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鉴于其在案发后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那么,今年只有22岁的贾斌龙为什么要走上这条不归路呢?记者了解到,贾斌龙家庭十分贫困,父母借债供他上大学。贾斌龙在学习上很刻苦,性格内向,寡言少语。认识贾斌龙的人认为,引发此案的原因除了其多次讨要工资遭拒外,还因为其每次找女老板要工资时,都遭到女老板的骂,这使得自尊心极强的他感到受到了侮辱。而另一个原因则是女老板将原本谈好的工资中部分予以扣除,而余下的工资,女老板还一直拖着不给。无助的贾斌龙,便采取了极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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