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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姐夫》词曲作者状告出版社侵权索赔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3:32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周晓冰)因认为《芙蓉姐夫》的版权被侵犯,该歌曲的词曲作者王菲(艺名王蓉)、刘遵亮(艺名老猫)将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广州市京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王菲、刘遵亮二人称,歌曲《芙蓉姐夫》是由老猫作词、王蓉作曲的一首网络歌曲,二人从未授权任何公司出版发行该歌曲,现发现王府井书店销售的由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
广州市京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版发行的CD专辑《芙蓉姐夫》中,收录了自己创作的歌曲《芙蓉姐夫》。

  他们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录音制品《芙蓉姐夫》,并索赔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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