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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讨要工伤医疗费屡碰壁 写信敲诈市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2:58 大河网-河南商报
男子讨要工伤医疗费屡碰壁写信敲诈市政府

“诈弹”事件引来诸多媒体关注。商报记者吴波/摄

  在一次工作中他摔伤了,为要医药费他走遍相关部门却屡屡碰壁,于是便写信威胁郑州市政府:如果不在限定期限内解决医疗费,他将炸掉管城区法院等单位。

  昨日,这名男子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工作中受伤无人过问

  去年8月25日,41岁的汝州农民侯新朝受郑州市商城东路某家政公司指派,到一家幼儿园做保洁。工作中,他在铁梯子上揭壁纸时摔了下来,昏迷了40分钟。

  经

医院检查,侯新朝的膝盖部骨折、骨盆粉碎性骨折、髋骨脱臼,花了两万元钱依然没有治好,拄着拐棍才可以勉强走路。

  让侯新朝伤心的是,他在这家家政公司干了一年多时间,受伤后公司却没有人过问他的事情,出院后老板刘某也一直躲避他,并拒绝作出任何补偿。

  为

维权,侯新朝来到劳动部门做工伤鉴定,由于该家政公司不给出证明,劳动部门不予办理;来到法院,由于侯新朝的事情没有经过劳动部门仲裁,法院没有受理;来到信访局等部门,反映过后都不见回音。

  使用“诈弹”维权

  在遭遇一连串的碰壁之后,侯新朝迁怒于上述让他碰壁的单位,决定写恐吓信给郑州市政府,限期解决他的医疗费问题。

  7月31日,侯新朝在郑州市管城区南五里堡的租住处写了一封信,信中称他是一名受害者,在商城东路某家政公司干活时摔伤,老板却不闻不问,现在医疗费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如果这些问题在10月1日前得不到解决,他将在管城区法院、城东路派出所、商城大厦安放炸弹。写好信后,他将信件分别投进郑州市市长信箱、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信箱。

  眼看信件发出20多天,一点儿消息却没有,侯新朝认为政府不重视这件事情,得再加一把“火”。

  8月21日,侯新朝再次写了一封信,称管城区法院、城东路派出所、商城大厦等6处地方的炸弹已安装成功,如果不按要求解决他的问题,就“静候佳音”。

  收到恐吓信后,公安机关紧急通知了相关单位,商城大厦相关单位也停业半天,对各处进行了排查,发现这不过是一场虚惊。

  对于侯新朝的“诈弹”信息带来的影响,商城大厦及商城大厦内电器行、眼镜店等单位出示了损失证明,称为排查炸弹停业半天,造成总计60万元的损失,城东路派出所也称,侯新朝的“诈弹”信息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办公。

  8月24日,侯新朝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认错不愿认罪

  昨日下午3时许,瘸着右腿的侯新朝被法警带进了设在郑州烟厂内的临时法庭,烟厂200余名员工旁听了此案件。

  侯新朝家住汝州农村,妻子已去世多年,无儿无女,只有一位72岁的老母与他相依为命。他说当初自己来郑州打工的200元路费,是老母亲卖粮食换来的,上次受伤花去的两万元医疗费都是借来的,病也一直没有治好,至今还疼痛难忍。

  “我是一名受害者。我也承认我有一定过错,不该用放炸弹的方式威胁政府,但我这样做没有恶意,只是希望领导出面,将我的问题解决就行了,但是没有想到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侯新朝如是说。

  尽管对于当初的行为,侯新朝很后悔,但说他有罪他认为有些“过”了。他说:“我不过是给领导写了两封信,又没有到处散布放炸弹的消息,咋说我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呢?再说了,我也没有真的放炸弹啊!”

  一审被判刑两年

  下午4时50分,法庭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侯新朝的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对于这个判决,本案法官和侯新朝的代理律师持相反意见。

  本案审判长说,虽然侯新朝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是他编造爆炸恐怖信息,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使一些单位的正常工作受到影响,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侯新朝提供法律援助的管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巴晓伟说,侯新朝本身是一个受害者,是家庭困难的弱势群体,因工作受伤后,他也找遍了各个部门,但是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他也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作出了这样一个错误的选择。

  “这个事情发生后,侯新朝对自己的行为也很后悔,我认为不应该认定他犯罪。”巴晓伟认为,这起案件应该作为一起治安案件处理,适当惩戒一下侯新朝也就行了。

  参与旁听的郑州烟厂员工王女士认为,侯新朝确实不该作出这种啥事,但是其行为也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作出的,因此这个判决还是偏重。

  对这个结果,侯新朝说不能接受,表示将提出上诉。■商报记者肖风伟 通讯员梁刚 刘天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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