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撞伤不如撞死的道德困境专题 > 正文

奔驰车碾死3岁男童 车中男子称车买了保险不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5:5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是都江堰市李泰兴大爷60大寿的日子,儿女们在当地最大的国堰宾馆包下20桌酒席,为父亲祝寿。亲朋们从成都、眉山等地赶来,参加李大爷的生日午宴。席间觥筹交错,气氛热闹非凡。不料在此过程中,却发生了悲剧:李大爷3岁的小外孙新新(化名)在宾馆大门玩耍时,被一辆奔驰车碾在车轮下。撞人后,肇事司机下车查看了一番,居然再次返回车内,又倒车从孩子身上碾压过去,导致其柔嫩的颈椎被压断。3岁小乖乖不幸当场夭折……

  痛失外孙清晨一吻成永别

  昨天清晨7时许,李大爷就起床了。他穿上早已准备好的新衣服,准备外出晨练。隔壁房间里,3岁的小外孙新新(化名)躺在床上,还在熟睡中。望着孩子粉嘟嘟的小脸,李大爷轻轻地吻了下去。但他没有想到,这匆匆一吻,竟是他与小外孙的永别……

  下午2时许,酒桌上觥筹交错,晚辈们竞相给李大爷敬酒,气氛热闹非凡。他在人群中四处搜寻着小外孙,但还是没看见孩子的身影。突然,宾馆的服务员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她喘着气说:“快,你家娃娃被车撞倒,现在恐怕不行了!”

  等李大爷失魂落魄地赶到楼下大门时,只见孩子躺在地上,头上鲜血汩汩地往外冒着,无论怎么呼喊,他还是一动不动。几米开外,停放着一辆崭新的奔驰S350轿车,几名男子站在车旁,埋头打着电话。看到外孙的惨状,李大爷顿时就瘫坐在地,哭得昏厥过去。

  宾馆门口

奔驰车碾死3岁娃

  昨晚6时许,记者赶到国堰宾馆时,大门已经被群众围了个水泄不通。孩子的母亲、外婆瘫坐在椅子上号啕大哭。宾馆正门下坡道上,停放着一辆崭新的奔驰S350轿车,该车悬挂渝AP85××车牌,左侧前后车轮都有血迹。该车后方地面上,殷红的血迹流了近3米远,让人惨不忍睹。目击者指着血迹对记者说:“太惨了,娃娃的头骨都看得到!”

  人群之中,一名年轻女子捶胸顿足,她痛哭流涕地说道:“都怪我啊,没有把新新照看好。”据了解,她是死者的小姨兰远丽(音)。昨日中午两点许,她抱着自己数月大的孩子,准备走出宴会大厅,到楼下透气。3岁的新新拉住她的衣角,跟着走到宾馆门口的花园玩耍。兰远丽抱着孩子走到停车场内,新新在其身后几米远的花园里,咯咯地笑个不停。兰转头欲叫新新快跟上,没想到惨剧发生了:一辆奔驰轿车从高处开出,将蹲在路边的新新碾在车轮下。慌乱之中,兰远丽赶紧冲上去,疯狂地拍打着车体大声叫道:“停车,停车!碾到娃娃了!”

  倒车再碾碾断孩子颈椎

  奔驰车内当时坐了四个人,两名中年男子从驾驶室和副驾钻出,下车看到孩子被碾后,两人一言未发。数秒钟后,让人发指的一幕出现了:他们居然再度返回车内,沉重的车身逐渐后退。在众人惊叫声中,巨大的车轮再度从新新的身上碾压过去,孩子柔嫩的颈椎当即被压断。该宾馆保安罗某惋惜地说道:“如果不是倒车又碾了一下,娃娃根本不得死。”

  事故发生后,奔驰车绕过孩子身体,欲开车离开现场,被愤怒的群众挡了下来。肇事司机无奈再度下车,他不仅没有上前查看孩子的伤情,反而打开后备箱,将三瓶茅台酒交给同车男子,转移到另一辆川U字头的白色越野车上。据围观群众称,该司机满口酒气,一直站在奔驰车旁,冷眼看着孩子的身体在血泊中抽搐。无论兰远丽怎么号啕大哭,他都没有上前救治的意思。该车下来的另一男子对身旁的人说:“不怕,反正车子买了保险的”!

  寒风凛冽孩子身体逐渐冰冷

  闻讯后,新新的亲属从楼上冲了下来,此时肇事司机已被交警带走。焦急的大人们赶紧拨打了120,由于孩子伤得过于严重,大家没敢上前乱动,只能看着他幼小的身躯在血泊中抽搐。10多分钟过去了,医护人员仍没有赶到。无奈之下,大人只好将新新抱到车里,准备自己把孩子送到

医院抢救。然而,由于耽误太久,新新的身体已经变得冰冷僵硬。送到医院后,3岁宝宝的呼吸已经停止。据院方介绍,病人四肢多处骨折,头部皮肤撕裂伤。正是颈椎、脊椎粉碎性骨折,才夺去了孩子的生命。

  昨晚8时许,记者在都江堰蒲阳路派出所见到了肇事司机。他脸色苍白,耷拉着头正打着电话。面对警察的问讯,他显得有气无力。据该派出所任警官称,肇事者名叫彭永生,是重庆某铝业集团驾驶员,日前,该集团在汶川县收购了一家铝厂。昨日中午,双方在酒店内签订了合同。没想午宴酒局后,却发生了如此惨剧。

  目前,此案正在警方进一步调查之中。

  律师说法 肇事者涉嫌故意杀人

  四川远谋律师事务所吴松祥称,肇事司机倒车撞人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吴律师认为,按照道法的规定,造成人员死亡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最高15万元,再加上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等等,最高也就二十多万元的赔偿。但如果将人致伤或者致残,赔偿可能高得多。正因如此,导致了肇事司机倒车碾死的疯狂行为!

  吴松祥告诉记者,如果肇事车第一次将人撞倒后,立即下车报警,妥善处理事故,他只是涉嫌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性犯罪。但他却倒车回来将伤者碾死,使得案件的性质变得严重了。驾驶员应当知道倒车回去会将伤者碾死的后果,因此他涉嫌故意杀人。

  记者张雁飞刘陈平昨晚11时摄影报道

  最新进展 肇事司机已被刑拘

  事故发生后,孩子的尸体停放在医院等待尸检。愤怒的家属将肇事车辆堵在国堰宾馆停车场内,要求严惩凶手。当事双方在当地政府调解下,在宾馆三楼会议室协商赔偿事宜。晚9时30分,肇事司机已被警方刑拘。截至昨晚11时记者发稿时,双方仍然未能达成任何协议。


奔驰车碾压3岁男孩
相关专题
·交警该不该暗中执法?
相关责任认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详细]
事件:奔驰车撞倒3岁男童将其碾死
  20日下午2时许,一辆牌号为渝AP8598的奔驰轿车在都江堰观景路国堰宾馆主楼前,将在此玩耍的3岁幼童刘兴志碾压致死。目击家属称,奔驰轿车是在撞倒孩子、驾驶员下车察看后又倒车将孩子二次碾压死的。[详细内容]
新视点:撞伤不如撞死的道德困境
  法律意识的淡薄让人们的道德意识沦丧在车轮之下,一位司机的体会是:不仅要做“马路杀手”,还要做“马路追魂手”。这种“撞死赔一次,撞伤赔一辈子”观点一直在有车族中流传。而汽车命案的层出不穷,也让人们感到岌岌可危。[进入专题]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63,1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